新博彩法草案講政治強調維護國家安全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政府建議多項修改,包括最多六個賭牌並禁止轉批給,賭牌批給期最多十三年,賭牌承批公司上市或其股權公司若上市須得政府允許,而且最多三成股份公開上市。加強對承批公司、參與博彩業活動人士及公司的資格審查和監管機制,包括明確受審查對象的範圍,訂定審查適當資格的標準以及不具備適當資格的後果,藉此強化政府的監管手段。調升承批公司的資本金額至澳門元五十億元,以確保幸運博彩的承批人具備足夠的財力。訂定承批公司在經營幸運博彩時須履行的各項義務,並設立相應的處罰制度。訂定承批公司須承擔的社會責任。對於現時設於非承批公司不動產內的娛樂場訂定過渡規定,使再取得幸運博彩經營權的現有承批公司可在三年期間內處理該等娛樂場的事宜,以符合法案有關娛樂場必須設於屬承批公司所有的不動產內的規定。等等。
  由於現行「三正三副」六個賭牌,都是在今年六月二十六日到期,而法案卻是現在才送交立法會,按照立法會一般的立法流程,將難以確保在六月二十六日之前審議通過該法案。而且,即使是立法會「加班加點」審議通過該法案,重新開投也需要一段時間,也將無法在現有賭牌到期之前完成新賭牌的競投。尤其是中國澳門是「WTO」的成員體,雖然尚未參加《政府採購協定》,但賭牌重投牽涉到國際競投,實際上目前的六個賭牌中,有三個是具有美資背景,另有一個曾有澳洲資金背景,因而按照國際競投慣例進行競投,已經來不及。因此,新博彩法肯定是來不及在六月二十六日生效實施,這就可能會導致行政長官賀一誠運用現有博彩法的相關規定,宣布延期。實際上,兩年前即將到期的「澳博」及「美高梅」的合約,就是如此處理的。不過,可能不會「用足用盡」餘下的三年,而是必須在賀一誠的第一個五年任期之內完成新賭牌的競投及運用,以展示其進行行政改革的決心及成果。
  新博彩法草案在討論過程中,可能將會較為順利。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本屆立法會實現了「愛國者治澳」原則。既然如此,立法會議員們在審議表決由特區政府送請的法案,尤其是有關政府政策及區計民生的重大法案時,就必須以實際行動來體現其是「愛國者」,遵循基本法設計的「行政主導」政治體制,對特區政府既制約也合作,重在合作。因而對新博彩法法案的大方向不會採取「針對性」的態度「動大手術」,除非是政府主動提出新的修改建議以至是撤回法案。因而立法會對新博彩法法案的審議,只是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一些小修改。
  另一個有利條件,是在這次立法會選舉的「大執位」中,此前積極參選的博企、衛星賭場以至貴賓廳的經營者,紛紛棄選,因而對新博彩法法案直接施加影響以至壓力的現象將會大為減少。誠然,「澳博」在法律上的持牌人梁安琪仍然有參選,但其「含金量」已經大為降低。這除了是她改為參加間接選舉,而且是代表文化體育界別參選,其能夠代表博彩業界尤其是所在博企發聲的「正當性」就受到削弱,「代表性」更是降到「零」。而且更有一個致命傷,就是其與「洗米華」合作,收購鄭裕彤家族的「凱旋門」股份,以作參與新賭牌競投的「旗艦」的計劃,因為「洗米華」遭溫洲市人民檢察院宣佈逮捕,及澳門警方拘捕,而煙飛灰滅。另外,她在「澳博」的地位,也隨著「賭王」何鴻燊的去世,及二房的「王子(公主)回歸」,以至「澳博」改名,而拱手讓出。因此,其在新博彩法法案的立法過程中能夠發揮的作用,基本上可以不提。
  當然,博彩業者仍將會透過各種方式,試圖影響新博彩法的內容。尤其是法案中對衛星賭場及「貴賓廳」的業態頗為不利,其經營者必然不會「坐而待斃」。但是已經被定位為「愛國者治澳」的議員們,是否就那麼容易被「尋租」?相信答案是否定的。何況,澳門特區博彩業過去的一些經營方式,很明顯地是與《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百零三條新增訂的「組織中國公民出國/出境賭博罪」有嚴重抵觸的。相信作為被定位為「愛國者」的議員們,在維護國家利益與遷就澳門某些有違法嫌疑的博彩業界的個人利益之間,是將會作出正確的抉擇的。
  其實,新博彩法法案的本身,就是一部充分體現「愛國者治澳」的法案。實就是,其立法宗旨的第一條,就明確設定,所有的承批公司的經營必須在維護國家安全以及澳門特區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須配合特區打擊非法資金流動。就此,澳門特區政府不愧是習近平主席的好學生。
  既然如此,在中美大博奕的背景之下,新博彩法如何處置現有美資博企的問題,就極為考人。現時的六個賭牌,其中有三個具有美資背景,佔了「半壁江山」。而中央一直都不希望看到,美資博企無論是規模還是收益都佔過半地位。因此,這種思路可能會成為新博彩法的主體思想。正因為如此,或許是「春江水暖鴨先知」,也或許是「近水樓台先得月」,因而人們就可以看到,近年來何超瓊逐步出讓其在「美高梅」的股份。說不準在未來即將到來的賭牌重投中,她將以重組後的「新澳博」或「新澳娛」的「龍頭」的身份,正式以「賭王」何鴻燊「接班人」的姿態出現。這也是繼承何鴻燊先生的愛國理念及遺志的最佳形式。
  其實,要說是對國家安全及澳門特區安全的「威脅」,在三家美資博企中,「美高梅」還是相對最低的。另兩家美資博企的創辦人及原持牌人,反而是美國各政客甚至是特朗普的重要「金主」,以至與美國中央情報局、聯邦調查局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不過,隨著其中一人的逝世,另一人因涉性騷擾案被踢出董事局,新持牌人較為注意「瓜田李下」,這方面的「威脅」因素已經大為降低。而且,這兩家美資博企在會展業及其他有益於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以至最近在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等方面,有積極表現,可能「留低」的機率甚高。
  既然新博彩法的立法宗旨是必須維護國家安全以及澳門特區安全,是否會在內文中明確列明,或只是作出框架性的規定?按照「一分為二」的辯證觀點,美資博企與美國政界的密切關係,如果運用得好,可能會發揮正面積極的作用。實際上,過去就曾在為北京奪得二零零八年奧運的主辦權,作出了貢獻。
  博彩業維護國家安全,不單止是「對外」,可能也將會「對內」。在「洗米華案」中,我們就可以看到,某些業界組織內地居民到境外參賭,及架設網絡賭場引誘內地居民下注,對內地的社會秩序和國家資金的安全造成了較大的損害。因此,澳門博彩業必須配合國家打擊出境參加賭博活動的鬥爭。那麼,新博彩法會否明文規定,禁止澳門博彩業界以各種方式組織內地居民來澳參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