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蘭花出入境需准照

  【本報訊】農曆新年將至,市民常會從內地購買年花回澳。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提醒,市民在攜帶蘭花等瀕危物種入境前,需先向經科局申領瀕危物種證明書及准照,否則可被科處最少5,000澳門元罰款。
  經科局亦呼籲業界及市民,在進出口或個人攜帶動植物及其製品出入境前,應先了解有關物品是否屬瀕危物種,並留意澳門及目的地國家或地區對相關物品的進出口規定,以免違法受罰。
  有關蘭花等瀕危物種的進出口規定,可致電經科局熱線85972238或8597263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