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枱收入下限規定 新法充滿不確定性

  【本報訊】本週澳門政府公佈了《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草案,為面臨重新競投賭牌的博彩營運商提供了一些亟需的明確方向——但並非並非所有問題都已得到解答。
  草案中,有關每家博企須經批示訂立經營賭枱及博彩機的總量及收入下限是該草案中令人出乎意料的規定。這一限制為每張博彩桌及每部博彩機於每年的毛收入的下限——料按平均值計算。如若實際毛收入未達到規定的金額下限,則承批公司須補足差額。如若連續兩年未能達到最低毛收入,則行政長官可批示減少獲批的賭枱或博彩機的數量。
  然而,除了其中兩款規定每張博彩桌及每部博彩機的每年收入的下限及數量的上限之外,草案中並未列明有關政府將如何確定此類限制的任何具體細節。而賭枱及博彩機總量「由行政長官訂定並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上公佈」。
  曾在澳門政府起草最初第16/2001號博彩法期間擔任顧問的David Green表示,「有關入場規定的任何不確定性都可能導致嚴重問題。」
  雖然承批公司可能會提出每單位的最低博彩總收入,但「政府設定這個數字的風險是,其可能會嚴重偏離初衷。他們會發現,要麼該數字(太高)導致無人競投,要麼(太低)令所有人趨之若鶩。」
  Green此前曾表示,重新招標所提供的牌照期限為較短的10年,意味著澳門的機會已不復20年前的盛況。他同時之一如果未達最低收入政府可能收回賭枱或博彩機的規定。
  「這對博企而言,將是一個真正的潛在交易的破壞者,取決於政府規定的最低的博彩總收入的數字是多少。」
  此次有關博彩桌及博彩及其限制的規定最初可在2012年公佈的一項計劃中可見端倪。當時特區政府提出計劃管控自此十年間新增賭枱的復合增速不超過3%。儘管未有彼時確切的數據,但是Union Gaming的Govertsen計算出,2012 年在澳門運營的5,500張賭台意味著到2022年可能增加多達1,892張新賭枱,令今年允許的賭枱總數達到最多7,392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澳門營運中的賭枱數量為6,198台,博彩機為11,758台。
  儘管疫情爆發之前的2019年,賭枱的數量達到了6,739的峰值。因此,將賭枱上限的方式從確定的賭枱數量改為取決於賭收,可以提供理論上降低最高賭枱數量的可能性。
  投資銀行摩根大通在週三的一份報告中表示,新的有關賭枱及博彩機限制的不確定性「的確留下了想象的空間。」
  然而,其同時意味著目標金額不太可能過於繁重,因為「政府自己對賭收的預測在過去十年間一直偏保守;過重的負擔將迫使經營者將賭枱退回給政府,進而影響當地就業。並且該條款可能是為了提升賭枱的整體效率,因為即使在新冠疫情之前,其中大多數都未得到充分利用。時間自會給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