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博彩法」通過 李:目的行穩致遠

  【本報訊】1月24日下午立法會經審議,,一般性通過「新博彩法」,法案建議在賭牌競投中設非博彩元素標準、明確博企的六項社會責任等。
  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新博彩法」,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政府總結過去20年的經驗及實踐提出「新博彩法」,希望博彩業未來朝更健康及可持續市場發展,政府對博彩業是「要管,但要管好,不是管死。」
  故整個設計中,在法案的標的清楚列明,包括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須在維護國家及澳門特區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促進特區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以及配合特區打擊跨境非法資金流動及預防反清洗黑錢的政策及機制等,目的是行穩致遠。至於最多6個賭牌的規定,是綜合了澳門經濟條件、就業需要、公共資源等因素,而且在此前諮詢期間大部分公眾認為這個數量較為合適。
  博彩法有必要檢討修訂
  立法會全體會議24日下午一般性討論重頭戲「新博彩法」,李偉農引介時表示,《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律由生效至今,已實施了約20年,博彩業的經營模式亦不可同日而語。無論法律的實踐,抑或對博彩業的監管都存在不足及滯後;為此,有必要作出適時檢討及修訂。
  政府經充分考慮及分析所收集的意見後,為達至推動娛樂場幸運博彩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完善行業監管,以及預防博彩業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等目的,擬訂了「新博彩法」。
  違法最高罰關賭場一年
  李偉農在立法會引介「新博彩法」內容時提到,法案加強對承批公司、參與博彩業活動人士及公司的資格審查和監管機制,行政違法最嚴重可被要求關閉全部或部分博彩區為期1個月至1年。
  李偉農介紹對承批公司、參與博彩業活動人士及公司的資格審查和監管機制,包括:明確受審查對象的範圍,除承批公司及擁有其5%或以上公司資本的股東,以及董事及主要雇員外,在有需要時,亦可擴展至承批公司的任何雇員,以及與承批公司合作經營博彩業務的人士及公司等,藉此強化政府的監管手段。
  訂定審查適當資格時應考慮的標準,以及出現不具備適當資格時,可導致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被撤銷。
  將承批公司的資本金額由現時的2億澳門元,調升至50億澳門元,以確保其具備足夠的財力;並規定承批公司在作出重大財務決定前,須通知特區政府。
  將常務董事擁有承批公司的公司資本比例,由現時的10%提升至15%,並限制承批公司或其屬控權股東的公司的上市流通股比例不能超過公司股份的30%,使承批公司的業務與澳門建立更穩定的聯繫。
  訂定承批公司的各項義務,例如每3年接受博彩監察協調局對合同總體履行情況的檢討,以確保承批公司履行及落實合同規定的投資計畫;另外,亦規定承批公司對博彩仲介的監管,例如須確保博彩仲介遵守法律及預防博彩仲介在承批公司的娛樂場內進行違法活動。
  訂定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制度,違法者除可被科處10萬至500萬澳門元的罰款外,視乎情況還可被科附加處罰,包括關閉全部或部分博彩區為期1個月至1年,以及公開處罰決定。
  賭牌競投定非博彩元素準則
  議員顏奕恒關注「新博彩法」的非博彩元素考慮。李偉農稱,未來會在賭牌競投方案中定出非博彩元素的準則,以擇優選取。他以統計資料強調非博彩元素的重要性,2016年前,來澳旅客以博彩作首選;2016年後基本以非博彩為主,尤其是購物、住宿等作優先考慮。故未來非博彩元素會在過去20年社會及市場積累基礎上提質、豐富及多元,即下一階段推動「由有變優」。
   「博彩法」草案建議訂出承批公司的6項社會責任,包括支援中小企發展、確保勞工權益等,議員梁孫旭、羅彩燕關注政府會否進一步明確社會責任的具體指標。
  李偉農表示,經充分聽取社會意見、結合各方考慮、澳門經濟及實際情況等訂出社會責任。社會責任是抽象及一般性規定,未來會在競投書或判給合同細化。政府會在競投書列明社會責任的方向及原則,由競投者提出相關計畫再擇優(選擇),再與承批公司磋商、調整要求。
  李偉農又指,雖然政府設有勞動債權保障制度,但不會在博彩法中明定,因為不排除新承批公司提出更優的條件,政府是歡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