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設離岸廢料堆填區 預算逾150億須申請

  【本報訊】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與政府代表開會,跟進特區政府2021年第2季及第3季度投資預算 (PIDDA) 執行報告。報告中,環保局新增“離岸廢物堆填區”建造工程項目,預算為155.9億元,執行期由今年1月至2045年12月。
  委員會主席黃潔貞會後引述政府代表解釋,項目是參考新加坡生態島建設,主要用作處理建築廢物,現階段正進行初步選址和研究研究,還需環評、通航、覓地填海等,因此需時較長。同時,政府強調,155.9億元只是現階段的粗略估算,由於項目在85平方公里海域建設,仍須向中央申請。
  為存放由澳門垃圾焚化中心及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每日產生的固體飛灰,環保局亦在第三季有新立項,將建造第二期飛灰堆填區工程,執行期由去年7月至2032年12月,執行期大約為12年的時間,項目的預算為19.9億。環保局解釋,現階段已開展有關的環評工作,選址的工作亦已確定在堆填區附近,逐步進入設計和招標的階段。
  根據資料顯示,政府在2021年第三季經核准投資預算實際開支86.3億元,執行率46.4%。截至第三季有273個項目,其中七個是新設立,包括預算近20億元的第二期飛灰堆填區建造工程,以及預算為800萬元購置近營地大街的24號建築物趙家大屋,經諮詢文遺會,認為具文物價值。同時還有造價4.5億多元的南灣終審法院大樓建造工程、在北安01地段建造新聞局永久檔案儲存倉以及新口岸填海區6B地段政府辦公大樓,行政公職局方面亦將重啟購置移動辦公基礎平台等。
  同時,委員會關注有50項執行率仍為零,會在第四季度審視執行狀況。市政署有11個項目執行率為零,當中有5項擱置或未具條件執行。在回覆財跟會時提到,車胎公園計劃因應社會的不同意見,且地區屬低窪、有廠房需拆建和評估,項目經已擱置;小型賽車場東側地塊建造運動公園,亦考慮到周邊交通問題而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