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開考培訓制度 行政法規完成討論

  【本報訊】為配合《修改第72006號法律(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規定,完善獄警隊伍人員的開考和培訓制度,提升獄警隊伍人員的專業質素及獄政管理水平,特區政府制定《獄警隊伍人員的開考及培訓課程制度》行政法規,並已經行政會完成討論。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介紹,法規的內容主要包括完善獄警隊伍人員的入職、晉級開考及培訓課程制度,以及增加進入獄警隊伍職程高級警長職級的警官培訓課程的相關規定,使獄警隊伍人員與保安部隊人員的有關制度相一致。
  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