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疊碼仔」需持牌上崗 但可由非澳門居民擔任

  【本報訊】澳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在週二 (5月3日)再次討論《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提到,法例沒有規定博彩中介合作人一定需要澳門居民擔任。換言之,合作人(俗稱:疊碼仔)可以由非澳門居民任職,但需要與博彩中介簽訂合同。
  在法例上,合作人是協助博彩中介從事有關業務。如果某人需要從事博彩中介合作人的工作,需要先與博彩中介定訂合同,並且有關合同要交給博監局核准。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博監局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列出合作人的數量,他強調「合作人有限額,博彩中介需要申請執照,合作人工作則要許可」。
  而過去立法會上,有議員曾提及合作人需要由本地居民任職。陳澤武表示,在本法例上沒有規定合作人必需由本地居民任職。陳澤武指出「合作人可由非本地居民擔任,因為會出現有賭客語言不通的情況,委員對此沒有意見」。但由於非本地居民擔任合作人,或會出現報稅上的問題。陳澤武認為,承批公司對合作人有管理的義務,合作人在承批公司的娛樂場上工作,需要出示合同或工作證,認為操作上不會有太大問題。
  在法例上,合作人可以與多個博彩中介簽署合同。陳澤武認為,合作人是自由職業,可以與多個博彩中介簽署合同,協助多個中介從事有關事務,但與過往不同的是,合作人不能再放貸,收入亦都與賭客輸贏錢無關,是由博彩中介發佣金給合作人。陳澤武指出,「合作人帶客人進入娛樂場後,娛樂場的人有權核實合作人的身份,不會出現沒有執照的合作人」。換言之,靠娛樂場工作的「疊碼仔」未來要持牌上崗。
  另外,委員會亦討論了法例中提及的「管理公司」。管理公司是由承批公司聘用的,但聘用時需要得到行政長官批准。陳澤武表示,管理公司只能收取管理費,不能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包括娛樂場任何收入,「管理公司不能收取賭客存款,只能收取承批公司的管理費,因法例中不會出現轉批給的情況。管理公司亦只能為一間承批公司工作,不能管理娛樂場的財務」。
  會上討論到連帶責任的條文,陳澤武表示,在承批公司的連帶責任有排除的情況,法案建議如證實該承批公司已盡履行監管義務,可排除本條所指的連帶責任。考慮因素包括承批公司已建立的監察機制及其執行情況,以及承批公司所採取的防止不法行為發生的措施。
  但34條博彩中介的連帶責任及第35條管理公司的連帶責任卻無排除的情況,希望政府說明原因,同時關注到第34條指博彩中介須就其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僱員及合作人,在從事或協助從事博彩中介實施的不法行為所引致的行政及民事責任負連帶責任,但及後第48條中法人的行政違法責任只提及行政違法,無提及民事責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