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報告是「重返聯合國」「敲門磚」?

  台灣當局「行政院」院會昨日聽取並審核通過「法務部」有關《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報告,並決定於五月九日至十一日,在「財團法人張榮發國際會議中心」
  舉行「兩公約『中華民國』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邀請十位所謂「國際人權學者專家」,就台灣地區落實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各項權利,及對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人權進展進行審查。這折射了台灣當局在聯合國及其所屬各專門機構堅決執行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下,仍然要打著「人權」的旗號,「捐窿捐罅」地鑽進聯合國的人權專門機構,進而整個聯合國體系的強烈野心。
  實際上,「人權」是民進黨及其前身「黨外」的「神主牌」之一,在其在野時期就多次就「人權」問題發聲,猛烈攻擊國民黨執政時期的「白色恐怖」及「萬年民代」等問題,並曾於「國際人權日」在高雄市發動示威遊行,遭到國民黨政權的殘暴鎮壓及「軍法大審」,釀成「美麗島事件」。民進黨後來在當權後,陳水扁和蔡英文都曾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並要撰寫《人權報告》,提交給聯合國秘書處,意圖從「人權」領域入手,以「曲線」方式打開聯合國的大門。
  據有關資料顯示,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並於同年十二月十九日開放簽署後,台灣當局即於一九六七年十月五日由其當時的「常駐聯合國代表」劉鍇簽署這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選擇性議定書》(允許個人向人權委員會訴告其本國政府違反公約)。但在此後,可能是當時的國民黨政權對該「國際人權公約」的相關內容存有疑慮,及當時台灣地區的「國內法」也未能符合兩公約規範的人權標准,而一直未有將該「國際人權公約」送交「立法院」履行批准手續。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台灣當局被驅逐出聯合國,其對兩「國際人權公約」的「國會批准」工作遂告擱置。一九七六年一月三日,《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生效;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告生效,台灣當局卻因未有履行「國會批准」及向聯合國呈交「國會批准書」的手續,雖然已經簽署了該兩「國際人權公約」,卻被排除在國際人權體系之外。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地位,將台灣當局驅逐出聯合國,台灣當局更是無緣於聯合國有關人權的活動。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日陳水扁上台後,重提「人權」的話題,在「五‧二0講話」中宣佈爭取「將台灣重新納入國際人權體系」,敦促「立法院」審議通過兩個「國際人權公約」,使之國內法化,成為台灣正式的「人權法典」。為落實這一計劃,陳水扁除成立了「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之外,「行政院」亦成立「人權保障推動小組」。但是,在經研究之後,連台灣當局自己也認為,即使是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獲得「立法院」批准,由於台灣當局並非是聯合國成員,故該「批准書」送請聯合國秘書長存放一節,仍存在很大困難。不過,為「彰顯」台灣當局推動人權保障的用心,當局仍然敦請「外交部」積極推動。另外,「人權保障推動小組」亦認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任擇議定書」允許個人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控告其本國政府違反「公約」規定,可能會對台灣當局造成困擾;而兩個「國際人權公約」中有關「人民自決權」規定,也將會引起有關「台灣地位」的爭議和疑慮。但台灣當局仍然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繼續推動「參與國際人權體系」的工作。
  然而,正因為兩個「國際人權公約」中有「人民自決權」的規定,而這涉及到敏感的「統獨」問題,故陳水扁當局如按原計劃將其送交「立法院」審議批准時,必然會引發激烈的朝野爭議。為此,陳水扁當局計劃援引《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相關規定,以「保留條款」的方式迴避「人民自決權」的規定,以免影響台灣當局成為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締約國」的進度。
  號稱「承認九二共識」及「外交休兵」的馬英九,在上台後也接過了陳水扁的衣缽,並推動陳水扁尚未完成的程序,「立法院」終於在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通過批准兩個「國際人權公約」,馬英九隨即於五月十四日完成兩項公約批准書的簽署,在其就職週年前夕,完成兩項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程序。但是,卻一直未能將之送交聯合國秘書處備案。
  蔡英文上台後則「另闢蹊徑」,仿效聯合國人權機構審查各會員國履行各項人權公約的國家報告的方式,並「好吃好住」地邀請及接待一些非政府間國際人權組織的專家,甚至是聯合國人權機構的工作人員,專程到台北似模似樣地對這個《國家人權報告》進行「國際審查」,並按照聯合國人權機構的模式及標準,作出既有肯定更指出不足的「國際審查意見」。這些專家審查後,並沒有立即離台,而是與歐盟經貿辦事處及英、法、德等國家的在台代表處等一起,馬不停蹄與各界舉辦「落實兩公約國際審查及結論性意見」座談會。這當然是這些「吃人手軟」的專家們,「回饋」蔡政府的舉動,但也不排除這是他們正在實施與蔡政府的合作行動,意圖以此方式來「感動」聯合國人權機構,吸收他們以「非正式成員」的身份參與其活動,在「循序漸進」下,改由聯合國人權機構接受台灣當局的《國家人權報告》,並由該機構正式進行審查。民進黨當局就是要以「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圖謀,衝擊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
  原定於去年舉行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延期到下週一舉行。為「隆重其事」,不顧國際疫情仍然猖獗,採取實體會議方式進行,這可見台灣地區要擠進聯合國人權機構的野心,是何等的急切。但也正如連台灣當局自己也預料到的那樣,這只能是關起門來「自己爽」,「竹籃打水一場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