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擴大引進高級專業人才的途徑

  人才發展委員會昨日公佈《人才引進制度諮詢總結報告》。據該諮詢總結報告指出,《人才引進制度》諮詢文本提出的計劃內容,獲得了總體百分之六十八點四的認同態度,這反映裡社會各界普遍認同及支持人才引進制度。特區政府表示,公眾的意見及建議將作為草擬相關法案文本的重要參考依據,政府在立法工作上,會進一步完善制度各項內容及執行措施,凝聚社會共識,務求建立一個適合澳門實際發展所需的人才引進制度。
  特區政府的人才引進計劃諮詢文本,獲得了較高的認同態度,這顯示廣大澳門居民在經歷了各種社會變化之後,對引進人才的態度已經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從一聽到「引進人才」就「貓刮咁嘈」甚至「跳將起來」,「條件反射」地表達反對態度,到雖然仍有諸多疑慮和保留,但已經逐漸接受,並繼續向利好的方向發展。就如曾經無論是建制派,還是新興工運團體,都「一刀切」地反對輸入外勞,到逐步接受,只是要求加強監管,都呈現了實事求是的轉變過程。
  這其實當然也帶有某種「迫於無奈」的宭境心態。實際上,就以外僱為例,澳門許多「厭惡性」的工種,幾乎都是由外僱完成的,本地居民基本上已經無人受僱了。即使是目前因為受疫情影響,及博彩業若干貴賓廳和衛星賭場的結業,導致待業人員數目增加,但對於某些「厭惡性」工種而言,仍然是處於「有工冇本地人做」的狀況,不要說是剛失業的青年人不願投身於這些行業,即使是學歷程度較低的中壯年人,也「避之則吉」,那就只有由外僱們承擔起來了。試想,如果沒有外僱清潔市容及從事其他的各種「厭惡性」工作,澳門將會變成什麼樣的城市?
  而引進人才則是另一種的表現形式。其實,有關概念並非於今日伊始提出,早在何厚鏵的第一個任期,就有相關的設想,就是針對當時澳門不但是有關專業人才,而且連政治人才都相對匱缺的實際情況,考慮按照國際上通行的慣例,允許在澳門就讀的外地大學生(當然更包括碩博士研究生),可以半工讀,或是在澳門的企事業機構實習,畢業後可以在這些企事業機構以非正式員工的形式受僱,在經過一段時間的考察後,可由雇主申請就業家及居留。但該構思尚未正式宣布,就遭到已經得悉信息的利益社團領袖的強烈反對,而導致該構思無疾而終。而表達反對態度的社團領袖,卻無法向澳門特區提供輸送相關的所需專業人才。
  這就使人想起了魯迅先生《阿Q正傳》中的「假洋鬼子」,「自己不革命,也不許別人革命」,或方成的政治漫畫《武大郎開店》:凡是高過自己的都不聘請。這種心態,嚴重地桎梏社會的發展進步。
  當然,回歸二十二年來,由於澳門特區的經濟欣榮發展,也由於特區政府推行積極的教育政策,更由於形勢發展所需,高中畢業生幾乎都升大深造,這就為澳門造就了大量的專業人才。實際上,現在是碩博士生比比皆是,年青的律師大律師汗牛充棟。這與《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後進入過渡期時,連一個華人律師都付諸厥如的情況相比,真有天淵之別。
  但仍有「偏差」,因為澳門學子升大深造所選擇的學科,主要是實務方面的,方便於畢業後尋職謀生。這在經濟結構單一的當時來說,尚未發生供求差異的矛盾。但在面對澳門必須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建設「一中心一平台」,以至是共建共管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新形勢所需,就顯得高端及優秀的專業人才,面臨「供求失衡」的瓶頸狀態了。
  為此,澳門特區政府借鑑各地經驗,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構建創新的人才引進制度。計劃首先引進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科技及文化體育四大新產業發展所需的領軍人物和高級專業人才,借助他們的技術、經驗及市場網絡,帶動和支持本地產、業及行業發展。人才引進需以高端人才和具指標性的優秀人才為核心,同時輔以緊缺的高級專業人才,以支持四大新產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滿足澳門人才體系各層面的需要,並發揮他們的帶教作用,培養本地人才。人才委員會的這個《人才引進制度》諮詢文本,就是在這個情勢下推出並進行公眾諮詢的,並得到了較為正面的反應和回應。
  其實,澳門現在才推出人才引進計劃,已經是「遲來一步」,「執輸行頭」了。實際上,在內地各地和香港特區,早就推動不同形式的人才引進計劃,「活水」早就分別流進了內地各地和香港特區,澳門似乎成了吸引人才的「窪地」,失去了先機。不過,澳門特區有其特殊性,吸引人才計劃著重於引進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科技及文化體育四大新產業發展所需的領軍人物和高級專業人才,與其他地方所需要及引進的人才種類,可能不存在著「重疊性」。這既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建設所需,也是澳門特區的人才引進計劃的「揚長避短」策略運用。而且,澳門特區還擁有低稅制、治安良好、中西文化交融、高自由度、有經濟發展潛力、醫療福利及教育制度良好等條件,尤其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發揮著「加持」的作用及效應。因而澳門特區的人才引進計劃,還是具有較大的吸引力的。
  當然,在推動人才引進計劃時,也需要注意避免觸動本地人的「就業保護主義」情緒。而《人才引進制度》建議同步落實澳門本地人才政策、發揮人才帶教作用、完善澳門人才資料庫、針對性調整教育計劃及職業培訓措施,以及同步規範公司聘用本地人數量與中高層比例等,做好「引進」、「培養」、「回流」三軌並行,拓展澳門青年及居民向上流動空間,落實「人才興澳」施政理念等,並明確強調「人才引進計劃」與俗稱的「技術移民」是兩個不同的制度,且互
  為獨立,「技術移民」個案並不會自動「轉移」或「過渡」至新的人才進引進計劃等,或許能夠澄清及消除一些人的某些疑慮。
  其實還可進一步,以更靈活更務實的方式吸引人才,及為澳門培養人才。比如,回應當年何厚鏵的設想,參考世界各地的慣例,吸納澳門高等院校非本地畢業生留澳發展。《人才引進制度》諮詢文本已經有這方面的建議內容,包括可考慮在評審項目中增加本地高等院校的學歷因素,以便有機會適當引進修讀重點產業所屬學科中取得優異成績者,以補足澳門所需的各類人才儲備。但似乎是並未完善,其實還可以提前介入實施,讓在澳門就讀的外地大學士,包括碩博士研究生,在就讀期間可以半工讀,或於實習期間在澳門的企事業機構實習,畢業後留澳工作,經一段時間考察後可以申請居留,作為儲備人才,以進一步擴展引進人才的途徑。
  「春光明媚好出行」。在立法會選舉實現「愛國者治澳」,及總體國家安全觀植根澳門社會後,社會輿論環境進一步好轉。此前某些人為了選票利益動輒就呼群類向政府施加壓力的現象,一去不復返了。這就為有利於特區發展的《人才引進制度》的立法,提供了良機,相信澳門特區能夠建立一個適合自身實際發展所需的人才引進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