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將邀當局 釋古樹保育問題

  【本報訊】立法會三常會16日下午分析及討論新澳門學社於四月四日提出的請願。會後,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總結稱,有關請願是就跟進和檢討“文遺法”關於澳門古樹名木保育的適用情況。下一步將請求市政署、文化局就請願書中的四大問題作解釋。聽取政府回應後,委員會將撰寫請願書的報告。
  就氹北卓家村十棵古樹開路爭議,有關團體日前向立法會提交請願書,要求檢討和跟進《文遺法》有關古樹保育規定的實施情況。三常會今日下午分析及討論有關請願,黃顯輝表示,請願書內容圍繞四個方面,包括一是文化局依法就保育古樹的角色與職責,二是法律對移植或移除古樹的具體執行和保障機制,三是古樹的法律性質與地位,四是另訂自然遺產專門法例的需要。
  黃顯輝指,經分析,下一步先聽取政府相關部門意見,是否存在請願人所提及兩個政府部門“在執行古樹名木相關法律上有不協調及不相容之處”。請求政府作書面回應,希望協調市政署、文化局就請願書中的四大問題作出表態及闡述立場。
  此外,黃顯輝稱,收到有關團體請求與委員會會面,希望以口頭詳述有關請願書的各項觀點,及交流請願書內容。就有關請求,委員會認為請願書內容詳盡,一致決議現階段不會與請願人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