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卡可拍卡加值 移動支付自動存入

  【本報訊】5月18日或之前成功完成「電消優惠」登記並獲核實的居民,23日上午9時起,將可透過拍卡加值(消費卡)或自動存入(移動支付)的方式,領取5,000元「啟動金」及3,000元的「立減額」,並可於6月1日起開始使用。
  拍卡領取便捷
  居民如選擇以「消費卡」領取,並已於5月18日或之前完成登記,明日起可到全澳174個服務地點拍卡領取優惠。如居民前往的服務點人流較多,可選擇到附近其他網點拍卡,亦可稍後時間再拍卡加值。領取期至2023年1月17日,不需急於首日領取。
  需要注意的是,如曾自行加值消費卡,需要先將卡內餘額用至10澳門元或以下,才可拍卡領取消費優惠。拍卡服務點可於計劃專頁查閱。
  如於5月18日之後完成登記,登記後需相隔2個工作天,才可拍卡領取優惠。
  如屬領取新卡(如遺失或從未領取消費卡)的情況,居民亦需於明(23)日起按登記時選定的日期和地點,到指定的政府部門服務點領取新卡。領卡服務點的地址可於計劃專頁查閱。
  如屬代領新卡的情況,領卡時須出示代領人及被代領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聲明書及授權書等文件。相關文件可於計劃專頁的「領取須知」專區查閱及下載。
  「移動支付」自動存入
  居民如選擇「移動支付」並登記「本人領取」或「沿用去年方法」,且於5月18日或之前完成登記並獲核實,金融機構將於明(23)日早上9時起,陸續以短訊或手機程式推送的方式發出到帳提示,通知優惠已存入指定的實名帳戶內。居民毋需持續查閱電消優惠是否到帳。
  如於5月18日後完成登記,將於2個工作天內獲核實,之後同樣會收到金融機構通知,優惠已自動到帳。
  如屬轉移優惠或未成年人的登記,可於登記所選日或之後的工作日,前往登記時所選金融機構網點,提交相應的身份確認文件即場核實資料。如通過核實,優惠將於2個工作天後自動注資。優惠使用期由6月1日開始,居民不需急於進行身份核實。
  授權書及同意書等相關文件可於金管局網頁或計劃專頁的「領取須知」專區查閱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