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討論稅務法典 過期稅款可線上繳交

  【本報訊】三常會昨日繼續與政府代表討論稅務法典,財政局局長容光亮等官員列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引述政府代表表示,在聆聽委員會意見後,局方優化工作程序,自下月一日起,可透過電子方式繳交過期稅款,以及相關的延遲利息和欠繳稅款 3%,不需親臨財政局。
  三常會亦正審議的《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法案最新文本建議,行政卷宗包括稅務卷宗可透過電子方式送交。政府承諾,當法案通過時,一定配合法律,可用電子方式送交稅務卷宗及支付訴訟費。
  稅務法典建議,在必要訴願被駁回時,提起司法上訴期有兩個月,但針對複評委員會作出的決議上訴期只有三十日。委員會關注兩個上訴時間的不同,並提醒政府按照行政訴訟法典,倘當事人不在澳門居住,司法上訴期有六十日,問當局會否補充適用行政訴訟法典。政府回應稱將會研究。
  另外,稅務法典建議,稅務行政當局可要求檢察院提出假扣押及製作清單的保全程序,有委員關注,保全措施均具緊急性質,為何由檢察院而非稅務行政當局向法院申請,認為會拖慢程序。黃顯輝引述政府回應,起草法律時有聽取意見,檢察院作為特區法律代表,統一由檢察院申請的法律保障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