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院控訴廿一被告 案件最快六月開庭

  【本報訊】澳門司法警察局在去年11月27日拘捕太陽城創辦人周焯華及另外10名人士,其中周焯華連同其餘四人被還押路環監獄囚禁至今。據消息指出,澳門檢察院向太陽城案件的案中21名嫌疑人發出了起訴書。
  據《亞博匯》了解,案件嫌疑人的代表律師團隊已經收到起訴書,相信案件將在「短期內」排期至初期法院進行審理。而原先被司警拘捕的嫌疑人只有11名,但據起訴書顯示,案中有21名嫌疑人。
  雖然檢察院並不會公佈起訴書內容,但有知情人士分析指,「犯罪集團」的控告將成為案件審理中的重點之一。
  據悉,起訴書中檢察院指控的「證據」十分多,相信嫌疑人的代表律師團隊需要一定時間分析起訴書內容。
  「雖然(起訴書)內容十分多,但案件將在6月或7月開審」,有律師向《亞博匯》記者分析道。
  根據澳門刑事訴訟偵查期限的相關法律,偵查期間主要是六個月或八個月,如果嫌疑人被羈押後,偵查期間一般為期六個月,但特定的嚴重犯罪偵查期間是可延長至八個月的。
  周焯華及另外10人在去年11月27日被司警拘捕後,澳門檢察院在11月29日被包括周焯華在內的5人還押至路環監獄等候審訊,至今已經還押接近六個月。
  有分析指出,由於法律所規定的羈押時間有限,相信太陽城案件會在6月或7月開審,但在6月開審的機會較高。而周焯華等人當初被司警控告犯罪集團罪、清洗黑錢罪及不法經營賭博罪。
  其中,領導犯罪集團罪可被判最高12年徒刑;參加犯罪集團罪可被判最高10年徒刑。相信「犯罪集團」將成為案件開審後的重點判決。
  另外,該起訴書將不包括今年2月被捕的德晉集團主席兼執行董事陳榮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