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解除隔離 卅天內禁入珠海

  【本報訊】衛生局傳染病防控處處長梁亦好昨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本澳一名已被解除醫學隔離的新冠病毒感染者於4日進入珠海時,其核檢測出有復陽情況,珠海方面對此十分重視。
  對於復陽個案,即使是澳門,也需要對一些CT值較低的康復人士實施重新管控,因此也理解和擔心復陽個案或會對珠海的防控工作帶來不便,因此,應珠海要求,規定於6月18日開始醫學觀察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不論是本地或輸入性個案,自8月5日起計的30天內不能從本澳入境珠海。
  梁亦好稱,因應防控需要,已要求治安警察局協助對相關人士進行攔截,治安警攔截相關人士後,會交由衛生局工作人員跟進,由衛生局決定對其採取何種管控措施,治安警並不會知道被攔截人士的具體患病背景(即屬於感染者或是其他情況),過往這些措施都是行之有效的,此舉將有助傳染病防控工作。
  對鄰近地區新冠康復者會否同樣要求一個月內禁止來澳?梁亦好則稱暫未有此考慮方向,至今沒有發現因入境復陽人士而導致需跟進大量管控工作的情況。
  被問及對復陽人士的指引,以及最近核檢有否發現復陽情況?梁亦好表示,自疫情以來,無論是輸入或本地個案,間中都有復陽情況出現,故當局要求離開隔離設施的人士第三日、第六日進行核檢;輸入性個案在離開隔離設施後第一、二、四、七日核檢。
  同時,會根據相關人士的CT值而採取不同措施,大於35即風險低,不會跟進;維持在32至35之間則會要求復查,健康碼維持黃碼;若小於32,便會重新要求該人士由消防救護車安排到特別急診重新檢測,檢測後仍有風險則送隔離設施重新隔離,同時管控其密切接觸者。按目前掌握資料,本澳大約有10人復陽,需重新隔離醫學觀察。
  衛生局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李偉成補充,本次疫情至今,仍有152名患者正在不同的隔離設施內接受隔離治療,其中15人基於其CT值未達可解除隔離的標準,故仍在路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接受治療;其他患者目前仍在隔離治療酒店,雖然他們的臨床表現已有所改善,但還須等待其核檢結果達至可解除隔離的標準,才能離開隔離治療酒店。
  被問及感染住院時間,李偉成表示,本澳參考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佈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相關建議,以較為嚴謹的標準去決定受感染人士何時可被解除隔離。普遍來說,在今輪疫情中,本澳受感染人士接受隔離治療的時間平均為兩星期,但亦需取決於有關人士的年齡、免疫狀況,以及有否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等因素,因人而異。倘若未曾接種疫苗,不具免疫力,一旦受感染後的住院時間會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