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返逾一次須審批 由治安警代收申請

  【本報訊】治安警行動及通訊處處長馬超雄昨表示,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7日發出關於珠澳口岸實施限次通行臨時措施的通告。
  通告中提及的名單以外的人士,若通關往返珠澳超過一次,便須按程序審批並指定須經橫琴口岸通關。有關的申請,可以透過澳門治安警察局代收申請表,代收點設在澳門及氹仔的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出入境櫃檯,以及位於北安的出入境事務大樓。
  治安警察局接收有關申請資料後,會經警察總局透過珠澳聯防聯控機制澳方工作組轉交給珠方審批,珠方審批之後會將結果交回澳方,由治安警察局把結果通知申請人。
  至於跨境學童的陪護人員名單是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統一收集的,然後經警察總局透過珠澳聯防聯控機制向珠方提交;若學童陪護名單有更改,應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作出說明。
  據了解,8月9日起所有珠澳口岸每人每日限往返一次,措施暫定一個月;部分如跨境貨車司機、跨境學童等人員實行名單管理,可不限進出次數及通關口岸,而名單以外旅客通關往返超過一次,須按程序審批並指定經橫琴口岸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