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澳電動車設審查監管 當局跟進技術安全指引

  【本報訊 】議員林倫偉口頭質詢關注電動車發展規劃和監管。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當局對輸入本澳的電動車設有審查機制及安全測試,以監管電動車。數據顯示,截至今年第二季,共有三百一十五款電動車認可及批准入澳,包括二百一十款輕型汽車、四十六款重型汽車、五十九款電動電單車。隨著電動車發展日新月異,局方會密切跟進有關技術及安全指引。
  不同電動車充電制式有別,林衍新稱,不同產地的電動車充電插頭不同,不可能指定一款,只能盡量根據入口數據調配充電制式的比例。他又提到,未來會增加車輛登記摺顯示的資料,包括車輛出廠年份、首次登記日期等。
  電動車未能普及的原因,很大程度是私人停車場難以安裝充電設施。林倫偉問當局會否簡化安裝私人充電位的行政流程,提供金錢、技術等支援,推動私人停車場加裝充電設施?環保局局長譚偉文表示,樓宇的私人停車場安裝充電設施涉及兩大問題,一是樓宇及所處地區的電力是否足夠;二是車位業權問題。電力公司反映申請不成功個案多是樓宇管理機關不同意或未能取得足夠份額,故當局短期內會聯同相關部門,向物管業界推廣私人樓宇停車場安裝充電設施的指引。另一方面,電力公司亦會向申請人提供免費諮詢及技術支援。
  至於全澳充電位是否足夠問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稱,目前有403個充電樁,但平均每日充電次數不足250輛,最高亦只有300輛。譚偉文稱,會分階段釋放充電樁,使充電樁達到兩千個,增加充電樁時會盡量利用有剩餘電力可裝設電動樁的停車場,以避免再掘路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