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 就涉港澳選舉會議草案作說明

  【香港中通社8月30日電】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8月30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楊振武作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草案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草案的說明。
  按此前公布,關於香港特區、澳門特區應選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與十三屆相同,香港特區應選代表36名,澳門特區應選代表12名,依法應選的其餘名額予以保留。
  按照選舉法的規定,香港、澳門應選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另行規定。為此,在本屆全國人大任期屆滿前,需制定香港、澳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根據工作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港澳基本法委會同中央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起草了兩個選舉辦法草案,並徵詢了兩個特區行政長官、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