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司:司法官身份非保密

  【本報訊】刑事法研究會理事陳先生關注「保密法」會否早於或與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同步推出?會否考慮對相關司法官身份進行保密?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稱,現行國安法規定,「如有需要,司法機關可向行政長官或通過行政長官向中央人民政府取得前述文件、資訊或物件,是否已經被確定為國家機密的證明文件」,修改國安法將維持相關規定,即有疑問時,可透過特首向中央確定相關文件是否屬國家秘密文件。
  根據澳門法律制度,無法對司法官身份進行保密,絕大部分案件均是公開審判,若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需閉門進行審判,法律具有規定,法官需具充分說明理由,確保案件秘密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