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可低價賣名錶 五男女呃五十四萬

  【本報訊】五男女以低價賣名錶為名在社交平台發文行騙,內地男事主看到貼文後有意買錶,雙方溝通後相約來澳在路氹金光大道某酒店交收。事主繳清錶款後與對方失聯,合共被騙近54萬元人民幣。事主最終向司警局報案,各人亦於近日相繼落網。
  涉案首名疑犯姓陳,男性,29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第二疑犯姓陳,男性,32歲,內地居民,餐飲服務員,持藍卡;第三疑犯姓胡,男性,46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第四疑犯姓胡,男性,63歲,香港居民,報稱無業;第五疑犯姓陳,女性,25歲,澳門居民,報稱娛樂場公關,首嫌女友。
  司警本月14日接獲案中男事主報案,聲稱本月10日在社交平台看到一個低價賣錶的貼文,與首嫌聯絡後決定以60萬澳門元購買一隻名錶。事主按對方指示,先從內地銀行帳戶轉帳約40萬元人民幣錶款,至本月13日來澳交收,並相約在路氹金光大道某酒店會面。
  期間第二疑犯出現與事主接觸,要求事主將餘款存入首嫌銀行帳戶,與此同時,首嫌亦向事主傳送證件照片,用作核對銀行帳戶名稱。事主未疑有詐,向該帳戶轉帳138,000元人民幣以繳清錶款,而首嫌則表示稍後再交收手錶,但直至當晚事主發現與對方失去聯絡,懷疑被騙向司警報案,合共損失約538,000元人民幣。
  司警接報對案件展開調查,確定第二疑犯與事主會面後已經從關閘離澳,同時發現事主存款的帳戶為第二疑犯擁有,並透過兌換黨套現交予首嫌,而事主收到的證件照片為電腦偽造。另外,司警亦發現首嫌與事主聯絡的電話號碼,是第三疑犯以第四疑犯的個人資料登記,過程中第四疑犯可收取數百元作為報酬。
  直至本月15日,司警於關閘口岸截獲再次入境的第二疑犯,同時傳召首嫌女友到司警局協助調查。期間第五疑犯用電話通知首嫌潛逃,司警本月16日在路環某屋苑附近將首嫌截獲。經查問,五人承認與案有關,警方以巨額詐騙對首四名疑犯落案起訴,同時加控首嫌電腦偽造,並以袒護他人罪起訴第五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