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粵以外或深返澳師生三天兩檢

  【本報訊】鑑於周邊地區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展,參考衛生局的要求及公共部門的指引,教青局通知由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本澳高等教育及非高等教育教職員及學生應嚴格遵守及執行以下措施,但不作為教職員及學生進入校園的條件:
  1. 本澳高等教育、非高等教育的教職員及學生自廣東省以外地區或深圳市返回澳門,須自返澳當天起計三天內進行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但兩次核檢之間須相隔至少24小時(居住在珠海或中山市坦洲鎮、三鄉鎮者在當地進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亦視為符合核酸檢測的要求);
  2. 如現時自上述地區回澳已超過兩天而從未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者,須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但若回澳已超過7天者則不須進行;
  3. 若人員回澳後其本人或同住者出現發燒、乾咳、乏力、咽喉痛、嗅(味)覺減退等症狀,須立即就診並向醫生說明有關旅居史。
  有需要進行上述防疫措施的非高等教育學生,可透過學校提供的鏈結預約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