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泊車難問題也是民心工程

  立法會前日全體審議中通過多項法案,其中一項是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該法案的主要內容,是對現行規範作出優化及更新,包括日後政府有適合的土地或空間會提供公共泊車服務、咪錶電子化及優化公共停車場管理。而其中一個重要內容,是建議「牛肉乾」加價,如電單車倘在公共道路泊車位泊車不付款超過一小時,罰款一百二十元,如不足一小時則罰款六十元,較現行加幅百分之二十。該法案在三十名議員贊成、一名議員(林宇滔)棄權下獲一般性通過。
  值得注意的是,在二零一八年六月間,交通事務局提出修訂《道路交通法》並進行公眾諮詢時,部分居民對其中的「牛肉乾」加價條款,建議部分行政違法行爲建議罰款調升逾一倍,一般違法泊車及行人道停車罰款由三百元調升至六百元、黃實綫停泊車罰款由六百元調升至九百元、巴士離站時沒有讓停車或减速由六百元調升至一千二百元,以及建議違法停泊巴士站罰款調升三倍,由三百元調升至一千二百元等,頗為不滿。因而有團體及政治人物籍機發動群眾上街遊行,有八千多人參與。在此民意壓力下,交通事務局宣布撤回擱置《道路交通法》的修法咨詢,連同該諮詢文本中獲民眾認為合理並予以支持的嚴懲醉駕、毒駕及實行扣分制等的修法建議內容,一併撤回,被社會活動家們批評為「攬炒」。
  而當年參與發動及組織反對「牛肉乾」加價的人士,在去年的立法會選舉中,有的繼續當選為立法會議員,有的則由平民晉身立法會殿堂,當然也有原立法會議員落選。而在前日的立法會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帶有「牛肉乾」加價內容的《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的過程中,當年的「風雲人物」,卻並無表達反對意見,而且也在表決時舉手表達贊成。當然,也有「始終如一」者,就是林宇滔投了棄權票,並在討論過程中曾經詢問列席立法會引介該法案的羅立文司長,加大罰則的原因。
  應當說,前後兩個法案的修法標的是並不完全相同的。雖然都含有「牛肉乾」加價的建議內容,但《道路交通法》是全方位規範交通管理的法律,範圍較廣;而《公共泊車服務制度》則只是規範公共泊車的法律,範圍較窄。但惟其如此,就使得《公共泊車服務制度》修法更為凸顯「牛肉乾」加價的問題。實際上,《道路交通法》的修法建議,大部分內容如嚴懲醉駕、毒駕及實行扣分制等,居民們是表達贊同及支持的,只是不滿及反對其中的「牛肉乾」加價的部分,因而「牛肉乾」加價的議題,本來並非是主要議題。但卻引發強烈不滿,反而今次本來跟我凸顯的「牛肉乾」加價建議,卻是反應風輕雲淡,並在一般性表決中獲得護送過關。當然,不排除在委員會進行細則性討論過程中,有異議的議員將會提出若干質問,但與當年發動上街遊行反對的激烈態度相比,已呈天淵之別。
  這當然與今次「牛肉乾」加價的建議幅度不太高有關。但從更廣闊的社會環境看,或許這也是去年立法會選舉中,堅持「愛國者治澳」原則,「DQ」了個別被認定為「不擁護,不效忠」者的參選資格的效應,發揮作用。
  當然,對超時泊車加大罰款幅度,也有了較為良好的執行條件。這幾年,特區政府通過採取一系列的改進措施,包括對公共停車場開放專營權,也包括設法增加道路泊車位,還有泊車管理及收費技術改進等,泊車已經相對地比過去較為容易,那種要繞圈較長時間才能覓得一個泊車位的情況,較為少見了。因而今次的「牛肉乾」加價建議,市民的「感覺」程度不高。而且嚴格來說,懲罰的形式也並非是以「牛肉乾」來呈現,是屬於泊車業經營者的商業管理行為,並非是公共行政經常管理行為。因此,這就連「凡政府必反」,並是「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政治人物,也「找不到茬」。這就是「朝三暮四」,調整方式(在這裡是改提不同的法案),能夠收到較佳效果的政治藝術。
  但即使如此,仍然未能完全解決「泊車難」的問題。連列席立法會的羅立文司長也承認,雖然現時本澳有接近六十個公共停車場,連同街邊合法泊車位及私人停車場,足夠十一萬部汽車停泊,但問題是新橋區、三盞燈、雀仔園、花王堂區等缺乏政府土地,而且街道狹窄、塞車,泊車困難仍然令人頭痛,「無地我解決不到,我投降」。而且。並非所有政府收回的土地均可興建停車場,一幅土地只興建停車場有少少浪費。
  這個區域在歷史上是農田菜地,屬於私人土地,並非如填海地那樣是國有土地,因而能政府無法自由支配其用途,根據公共利益需要而興建公共停車場。而私人發展商則基於投資回報最大化的考量,可能也不太樂意將「尺土寸金」的寶貴土地興建公共停車場。不過,政府是否可以透過給予政策優惠甚至是獎勵的形式,鼓勵私人發展商在開發土地時,撥出若干面積建設公共停車場?
  「泊車難」,已經繼「上樓難,上流難」之後,成為民怨所在的一個重要源頭。實際上,著名財經雜誌《福布斯》曾經公佈一項關於全球交通最擠塞城市的統計報告,澳門名列全球第四,超過香港及中國內地大三線城市。澳門土地面積只有三十多平方公里,人口只有六十多萬,道路總長不到四百公里。但根據二零一五年統計暨普查局的資料顯示,登記汽車數量爲約十二萬輛,電單車數量約十三萬輛。假設所有車輛都空巢而出行駛在路面上時,幾乎等於是所有道路的總長度。由於澳門的公交及其配套幷非處于理想狀况,加上樓價高企,市民比起房屋更願意購買汽車,故汽車數量進一步增加,改變了澳門這一原本適易以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方式出行的城市。再加上疫前每年約三千萬人流的旅客,使得交通問題成為民生問題的重要難題。而其中,「泊車難」更是積重難返。
  因此,解決「泊車難」也是民心工程。而增加泊車位的方法,宜有新思考、新路子及新突破。除了是繼續鼓勵私人投資興建及經營公眾停車場之外,政府本身也宜加大投入力度。畢竟泊車問題是屬於公眾利益及服務公眾的問題,而並非是單純的商業運作的問題,其性質與架橋修路差不多,這就需要政府承擔一定的責任。尤其是將「泊車難」問題較為嚴重的高士德、新橋一帶列為「攻克堡壘」,為了能滿足市民的要求,並兼顧發展商的利益,政府可以以交換地權的方式,由政府來在交換來的土地上投資興建公眾停車場或是興建含有向外開放停車位的政府公用大樓,而向擁有這些土地的發展商另行劃地批給,以作補償交換。這樣,就是市民、發展商、政府「三贏」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