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場探樓宇滲漏水 倡允市場機構檢測

《澳門講場》探討解決樓宇滲漏問題

  【本報訊】滲漏水問題影響千家萬戶,入屋難、檢測難、追討難等問題長期困擾居民。街總大廈管理資源中心副主任趙俊源,以及律師李煥江上午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探討解決樓宇滲漏問題。
  政府將向立法會送交《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法案。李煥江稱,現時處理樓宇滲漏水問題,居民可透過雙方調解處理,又或者政府的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甚至訴諸法院,但涉及舉證責任,十萬以下可按輕微案件特別程序處理,否則訴訟程序費時較長,對市民的時間或金錢成本造成損失。
  法案建議住戶可委託其他合資格的檢測機構或專業人士檢測,檢測報告可用作必要仲裁。他認為,仲裁是最後手段,主要解決方法都是鄰里間的協調。必要仲裁有別於現有的仲裁制度,仲裁需要雙方協議,按照政府法案建議方向,必要仲裁則只要單方面申請,提供到相關資料,以解決入屋難等問題。將來在實行必要仲裁制度時,他建議考慮優化實際操作,減輕居民的時間及負擔成本。他指出,如申請必要仲裁解決「入屋難」,之後在損害賠償或維修工程時又再次申請較費時,未來應考慮可否在同一仲裁內補充申請其他的補償事項,減省時間。
  趙俊源指出,早前調查發現,本澳樓宇滲漏水情況嚴重,不少個案會先自行解決,或尋求大廈管理機關協助,又或找社團、政府部門解決。街總今年正跟進的逾百宗樓宇管理矛盾個案中,滲漏水問題佔了約一半。三成受訪人士反映有入屋難、檢測難問題,當私人住宅不合作時,檢測機構也沒有權力進入單位,導致難以檢測到滲漏源頭,不少個案檢測報告甚至拖沓一年以上。他希望政府透過必要仲裁制度,以協助居民盡快解決樓宇滲漏水問題。他提到,樓宇滲漏問題除了私人單位之間,亦涉及公共地方對私人單位的滲漏,私人業主如何進行必要仲裁?
  現行制度下,滲漏水檢測主要由土木工程實驗室負責,等候時間長,新法建議可由註冊的合資格土木工程師檢測。趙俊源又稱,現時本澳滲漏相關的檢測工作繁重,「日後必要仲裁一定要等份報告?」,他建議允許判給市場上其它檢測機構進行,只要報告符合一定檢測基準,相信有助加快有關檢測工作。
  李煥江建議,就樓宇滲漏水問題,針對性地培訓檢測人員,並公佈有關人員名單,讓市民知悉。至於定價方面,應屬市場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