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般性通過金融體系法律制度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

  【本報訊】立法會大會3日下午一般性通過《金融體系法律制度》法案。會上,立法議員葉兆佳、崔世平、林宇滔等關注「有限制業務銀行」牌照類型有哪些,以及創建金融科技監管沙盒的監管情況和申請程序。立法議員羅彩燕、高天賜、顏奕恆、胡祖杰等分別關注到對金融機構監管實體及人才培養等問題。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有限制業務銀行」包括批發銀行、零售銀行、投資銀行等,由於現時制度基本上都是全能牌照,但其實部分銀行業務體量小,某程度上並不需要全能牌照,為適應未來發展,有必需劃分出來,因此希望創造出相對符合未來業態發展的准入制度。
  監管方面,他認為強監管是必需的,但更加希望透過法案制度調整,令行業健康發展提供條件,因此是次法案更多著重發展培育,例如創建金融科技監管沙盒,希望先將制度建立起來,讓未來金融秩序得到安全保障。
  有關金融機構申請准照的效率情況,李偉農希望日後在行政程序上提高效率,同意要讓每個金融機構主體清晰知道申請標準及方向,以及申請時長及條件等,未來會優化相關工作。
  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表示,監管沙盒設置希望採取開放靈活態度,讓符合資格的實體在未獲金融牌照但風險可控的情況下,亦可試行金融科技項目,目的是希望利用金融科技推動現代金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