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調適澳車北上、兩地牌、橫琴單牌車的矛盾?

  「澳車北上」政策已經「靴子落地」,在今年元旦凌晨零時就有獲得批准的車主「搶飲頭啖湯」,而且據說首批獲得批准的有十六輛車。雖然至今尚未有進一步消息發布,但相信獲得批准的車輛正在逐步增加。當然,是否已經提出申請的近二萬輛車輛都能全部獲得批准,或是符合資格的八萬多輛車輛都提出申請並獲得批准,還要看具體情況。按照內地的一貫行事習慣,可能會先行作試點式的觀察,在廣東省的管理方和澳門的駕駛者都磨合暢順後,再全面推廣鋪開。
  不過,在「澳車北上」政策極大地方便澳門的符合資格的車主的同時,可能會產生新的問題和矛盾,就是「澳車北上」與「粵澳兩地牌」、「橫琴單牌車」之間的矛盾。
  「粵澳兩地牌」是廣東省最先實施的特殊優惠政策,雖然在二十多年來有多項調整,但基本條件及政策保持一致。一是在廣東省(分山區和非山區)有一定數額的投資、每年都有繳交一定數額的稅項,或是捐贈公益累計達到一定的數額,以及出任相關的政治職務,如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協委員、廣東省二十一個地級市政協的委員,還有某些市轄區的政協的委員等。曾有一段時間,在珠海購置房產也可申請「粵澳兩地牌」。由於領牌後發生各種變化,出現了「生牌」與「死牌」的問題。
  在三種可以進入內地的車輛中,「粵澳兩地牌」的申請資格最高標,但使用卻是最方便。不但是每年可以延期,而且每年可以在廣東省境內行駛三百六十五天(惟每隔三個月必須出境一次)。可以在接連珠海的各個擁有汽車通道的陸路口岸通關,每天可以出入境一次以上。
  而「澳車北上」,則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理論上只要是十八歲以上的持有駕駛執照的澳門居民,及其在澳門註冊的小汽車,都可以申請,亦即無需投資及捐贈公益,也無需具有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政治公職身份,汽車也無需有內地企業擔保及向海關提供保證金或銀行保函。不過,每次入境廣東後連續停留不得超過三十天,且每年累計停留不得超過一百八十天。每日只可進入內地一次,而且還需預約進入內地的日期,並有配額限制。也不能像「粵澳兩地牌」那樣每年可以申請延期,而且必須重新申請,有效期届滿前三十日內按照規定條件和序再次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的,內地相關部門將重新核發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該牌證將沿用原號牌號碼。
  至於「橫琴單牌車」,除了必須是十八歲以上的澳門居民之外,還必須在橫琴有投資項目,或在橫琴工作、居住。原來有配額限制,後來放開。只能在橫琴口岸進出澳門與橫琴之間,而且車輛不能駛離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亦即連珠海市區也不能進入,遑論廣東省全境。
  政策規定,已經註冊了「粵澳兩地牌」或「橫琴單牌車」的車輛,不能申請「澳車北上」。車主需先爲車輛取消獲批的「橫琴單牌車」或「粵澳兩地牌」資格後,該車輛才可申請「澳車北上」。當然,倘車主同時持有兩台車輛,其中一台A車具備「橫琴單牌車」或「粵澳兩地牌」資格,另一台B車沒有相關資格,車主可以爲B車申請「澳車北上」。
  在此情況下,對於「橫琴單牌車」車主來說,就會有強烈的「不公」及「被剝奪」的感覺,因為他們被附加了在橫琴投資、工作或居住的條件,車輛才能進入橫琴,但卻只能局限於在橫琴行駛,而遠不及無需在內地進行任何投資或在內地工作、居住的「澳車北上」獲批准者,其車輛可以行駛全廣東省境內。
  在管理方面,由於「粵澳兩地牌」的車輛需要在廣東省進行「車輛行駛證」的地登記,因而就擁有內地制式的車牌「粵Z」,而且需要擔保或有內承單位,或具有一定的政治公職身份,因而對於內地交管部門來說,是「可操之於我」,容易管理。而「澳車北上」及「橫琴單牌車」則不受上述程序規範,而且沒有懸掛內地車牌,內地相關部門難以完全掌握其基本資料。因此,為了方便統一管理,最適當的做法,是放寬申請「粵澳兩地牌」的條件,使之也可適用於符合申請「橫琴單牌車」及「澳車北上」條件的人士。
  隨著「澳車北上」政策的實施,澳門與內地兩地駕駛執照的互認,就擺在了案頭。因為既然是「澳車」可以「北上」,「北上」後在廣東省境內駕駛「澳車」,就必須持有內地的駕駛執照。如果是按照常規考牌,需要較長時間。因此,互認駕照可說是大勢所趨,首先是便利於澳門居民,尤其是「澳車北上」者。
  本來,兩地當局都早已有意,並進行了協商。但遭到部份市民尤其是「反對派」的杯葛抵制,甚至將其與「打黑工」及「會有大批車輛南下澳門」扯在了一起。
  然而,這是混淆概念。一方面,兩地駕駛執照互認後,內地駕駛執照持有者雖然可在澳門駕駛汽車,但不等於是可在澳門從事與駕駛汽車相關的職業,因為後者仍須嚴格執行有關外僱的勞動法律規範;另一方面,互認駕照不等於是內地汽車可以進入澳門。
  其實,「澳車北上」已經是廣東省在執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單方讓利」,並沒有提出「粵車南下」以作為「等價交換」。
  實行駕照互認後,內地居民的駕駛執照,在澳門可以租賃汽車進行自駕遊,或借用親友的汽車進行自駕遊,及辦理一些並不涉及「就業打工」的私事。這可能會帶契一個新行業興起,那就是汽車租賃行業,專門為來澳居民服務。現在內地居民要在澳門駕駛汽車,只能是先行到香港申領一個國際駕駛執照,然後持憑國際駕駛執照在澳門駕車。在三年疫情期間,內地與香港實行「封關」措施,基本上沒有辦理這個業務。
  現在,在實行「愛國者治澳」原則後,「為反對而反對」的噪音已經大為減少。因此,應是再次與內地進行兩地駕照互認協商的時候了。當然,在實行兩地駕照互認後,澳門持照居民在內地駕車,或是內地持照者在澳門駕車,還須「惡補」當地的交通規則。畢竟兩地的交通規則不同,單是「左軚」、「右軚」,靠左行駛、靠右行駛,及避讓優先方向等,就有互相適應的問題。
  如有關方面認為仍需分別保留「粵澳兩地牌」、「橫琴單牌車」和「澳車北上」的不同申請方式,也適宜將「橫琴單牌車」的行駛範圍,擴伸到整個廣東省。當然,與澳門之間的出入境只是限於橫琴口岸,這樣可以避免增加港珠澳大橋珠海和澳門口岸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