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奧委會要求各體育總會 7月前冠名「中國香港」

  【香港中通社1月10日電】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近日去信轄下的體育總會,要求所有體育總會今年7月前冠用「中國香港」,否則不符合獲資助資格。
  據港協暨奧委會網頁,現時轄下共有83個本地體育總會,當中只有17個冠用「中國香港」,例如中國香港體操總會、中國香港游泳總會、中國香港單車總會有限公司等,餘下60多個總會顯示未有加入「中國」,當中「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以「香港」開首,未知是否符合新規定。
  港協暨奧委會去信要求轄下體育總會冠以「中國香港」名義參與活動,信中引述基本法第149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專業、醫療衛生、勞工、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民間團體和宗教組織可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國際的有關團體和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各該團體和組織可根據需要冠用「中國香港」的名義,參與有關活動。
  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王敏超接受媒體查詢時表示,體育總會應冠名「中國香港」更適合,但目前仍有不少體育總會沒有改名,惟改名需要召開大會,未知今年7月前是否有足夠時間讓所有總會改名。
  香港足球總會主席貝鈞奇表示,足總回歸後雖然一直未有改名,但香港足球隊一直以「中國香港」名義參與國際賽。他同意改名,預計足總在舉行董事會後,召開會員大會啟動改名程序,並會通知國際足協及亞洲足協等國際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