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染疫未完針者癒後三個月可續

  【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大部分人士感染新冠病毒後會產生一定免疫力,但免疫力持續時間較短,且對其他新冠病毒變異株的免疫力也相對較低。為使曾感染人士得到更持久保護,參考各地最新資料調整曾感染新冠病毒人士接種程序,未完成所有接種劑數人士二月一日起,不必因曾感染新冠病毒而減少接種劑數,即可按未感染人士應接種的劑數,來完成疫苗接種計劃,但須滿足一定的間隔時間。
  建議曾感染人士在感染後三個月(不少於12周,以最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陽性起計),並滿足該年齡組和疫苗接種劑數的既定間隔時間,可繼續接種未完成的劑數;有緊急需要人士(例如前往外地),亦可提早在感染後28天(以最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陽性起計)接種疫苗,相關人士需在接種站現場提出申請及簽署知情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