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如何回饋陸方送來的「大禮」?

  就在台灣地區民進黨當局一面鼓吹「春暖花開」,一面卻繼續阻擾兩岸交流,甚至要以政治劫持屬於民間宗教交流活動的「星雲大師圓寂讚頌典禮」大陸弔唁團之際,大陸地區警方卻向台灣地區警方吹送暖風,於前日將非法進入大陸被公安機關依法拘捕的台南「學甲八八槍案」兩名犯罪嫌疑人洪政軍、孔祥志,押解上執飛兩岸航線的台灣民航機,由從台灣桃園機場登機的台灣刑警局五名警員即時拘捕並押解會台灣,並移交台南市警察局霹靂小組幹員直接帶回台南偵訊。
  對此,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當日在回答記者詢問時表示,二零二三年一月,台灣居民洪政軍、孔祥志因非法進入大陸被公安機關抓獲。為打擊犯罪,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兩岸交流秩序,公安機關對洪政軍、孔祥志依法作出穩妥處理。
  台灣陸委會則發出新聞稿表示,針對當日兩岸警察單位合作,台方派員前往中國大陸福建廈門機場,將涉及臺南槍擊案之通緝犯洪政軍及孔祥志押解回臺,以利台方進行後續司法偵辦,大陸委員會對此表達肯定,感謝兩岸警方為順利完成本案所付出的辛勞。本案再次展現兩岸警察機關多年來持續累積的良好基礎與合作績效。陸委會強調,不法分子在從事犯罪行為後,往往意圖藉潛逃至境外,妄想可因此脫免罪責、逍遙法外。但事實已一再證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打擊犯罪無遠弗屆。期勉兩岸治安機關持續合作,確實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及福祉,維護社會治安與公共秩序。
  台灣「警政署」刑警局也於當日簡發聲明稿,表示由衷感謝大陸公安的全力協助,當天順利將涉嫌台南學甲槍擊案的兩名嫌犯,自廈門循空運直航管道遣返回台歸案,充分落實雙方打擊不法犯罪及保障民眾權益為重的使命及理念,並代表警政署向大陸公安表達由衷謝意。刑警局說,打擊犯罪是兩岸警方共同職責,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更是兩岸警方的共同使命,未來在過去建立的良好基礎上,與大陸警方持續合作,致力打擊犯罪,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台灣刑警局還不忘順帶回顧「過去六年」,兩岸警方「共打」的成績,包括總計共同偵破四十五件重大跨境犯罪案件,逮捕嫌犯六百二十一人,其中查獲詐欺犯罪集團三十二件五百四十四人,毒品犯罪十一件六十人,擄人勒贖、殺人、強盜、洗錢等案件二件十七人,另遣返潛逃大陸刑事犯與刑事嫌疑犯五十六人,協助陸方遣返陸嫌共五人。
  台灣刑警局只是強調蔡英文上台後的「六年來」兩岸警方「共打」的成績,渾然不顧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之後,馬英九掌政時期兩岸警方「共打」的更多成效,那怕是十四年來的數據一齊公佈,一方面是為了凸顯在蔡英文仍然拒絕承認「九二共識」,以至兩岸制度性聯絡機制「停擺」的情況下,兩岸警方仍然有繼續聯絡及「合作」,另一方面當然不願提起馬英九掌政時更有成效的數據,以免讓台灣民眾「看穿手腳」,原來「蔡英文時期」是大不如「馬英九時期」,並因此而舉一反三,懷念起承認「九二共識」的國民黨執政,兩岸關係甜如蜜糖般的美景,尤其是在兩岸警方攜手合作,共同打擊跨境犯罪活動,台灣地區的社會治安大為好轉的美好時光。
  不過,刑警局的新聞稿還是充滿誠意的,除了感謝大陸公安的全力協助之外,也不忘表達對充分落實雙方打擊不法犯罪的協議,在過去建立的良好基礎上,與大陸警方持續合作,致力打擊犯罪,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願景。
  至於陸委會的新聞稿,這次倒是「學乖」了,即使是明知兩岸已經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但也沒有再提「兩岸既有聯絡機制」,只是期許「兩岸治安機關持續合作,確實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及福祉,維護社會治安與公共秩序」。
  這並非是陸委會的「疏漏」。一方面,陸委會可能擔心,如果以《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來騎劫「兩岸既有聯絡機制」,可能連已經簽署並有切實執行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也「聰明反被聰明誤」地遇到障礙,因而無法達成「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打擊犯罪無遠弗屆」,令台灣地區的社會治安狀況更為惡劣,從而導致「討厭民進黨」的氛圍更為濃烈。
  另一方面,其實這也是民進黨當局在兩岸關係「不進則退」的現狀下,擔心提起《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會讓台灣民眾驀然回想起,在馬英九掌政那八年,尤其是在「太陽花學運」爆發前那六年,台灣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不但洽簽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而且還洽簽了《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協議》、《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及其三個補充協議、《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等二十三項協議,尤其是對台灣地區經濟發展攸關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而兩相對比,民進黨當局這「六年來」卻是一事無成,甚至已經有當年「太陽花學運」的積極參與者,為自己當年的魯莽導致「ECFA」的後續事務擱置,台灣地區經濟發展未能「更上層樓」而懊惱愧疚。
  其實,陸委會不敢提《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可能還有著更深一層的擔心,就是在陸委會孜孜以求的「恢復兩岸既有聯絡機制」未能得逞的情況下,在馬英九時期簽署的包括《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在內的各項協議,仍能繼續落實執行。按此邏輯,即使是因為民進黨當局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導致「兩岸既有聯絡機制」仍然未能恢復,《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及其三個補充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等協議,也應繼續執行,在疫情已經緩和的情況下,恢復大陸地區十六個直航點,全面開放「小三通」,並重新開放大陸遊客赴台旅遊。而且,「立法院」也應當恢復審查「ECFA」,並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程序。
  大陸方面已經為台灣當局送暖,鋪定「下台階」,台灣當局應當及時「接招」,回饋大陸方面送出的「大禮」,兌現兩岸關係至少是兩岸交流「春暖花開」的諾言。言之有信,言之必行,這才是「確實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及福祉」的應有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