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先生作為偉大的民族英雄和偉大的愛國主義者,在兩岸中國人心中始終享有崇高威望,受到全體中華兒女的世代景仰。他畢其一生的理想就是實現中國的統一和中華民族復興。面對當時中國的積貧積弱痛心疾首,他第一個響亮喊出「振興中華」的口號;面對軍閥分裂割據和帝國主義外侮,他對國家統一念茲在茲,矢志追求,殫精竭慮。中國夢、統一夢是中山先生一生孜孜以求的奮鬥目標,在謀求祖國統一的實踐中,孫中山逐步形成了豐富深邃、知行合一的國家統一觀,成為其思想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當前,推進中國統一的戰略環境和內外條件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台海局勢因為民進黨當局不斷謀「獨」挑釁和美國等外部勢力加緊「以台制華」而陷入持續的緊張動盪中,面對複雜嚴峻的兩岸關係形勢,海內外關心中國統一的有識之士無不為之憂心忡忡、扼腕歎息,熱切期盼兩岸關係能夠回到和平合作雙贏的健康軌道上。值此當下困局,我們重溫兩岸共同推崇的孫中山先生的國家統一思想,探尋其始終堅定維護國家統一、反對分裂的精神內核,對於我們深刻認識和思考破解之道具有重要意義,對於兩岸中國人而言,相信必能從中獲得寶貴的精神動力和有益的經驗啟示。
一、統一的意義:統一便享福、不統一便受害
孫中山始終認定「吾國必須統一」,並確信「中國終究能統一」。1922年8月,他在《統一宣言》中指出,「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國家,這一點已牢牢地印在我國的歷史意識中,正是這種意識使我們能夠作為一個國家而被保存下來,儘管過去它遇到了許多破壞的力量。」強調,「中國國土統一已經數千年矣」,「中國原來既是統一的,便不應該把各省再來分開。中國眼前一時不能統一是暫時的現象,是由於武人的割據,這種割據我們要剷除它」。可見,他認為,統一不僅是中國歷史發展的主流和大勢,也是「全體國民」共同堅定的意願,是整個中華民族的「意識」和「使命」。關於中國統一的意義和好處,中山先生將國家能否統一同全體人民的福禍利害聯繫起來,以非常直白通俗的語言說到,「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能夠統一,全國人民便享福;不能統一,便要受害。」他在《三民主義》中反復論證:「統一之時就是治,不統一之時就是亂」。統一是中國社會進步、民族振興的基礎。
「統則強、分則亂」「統享福、分受害」,中山先生百年前清楚論證了國家分合與國家強弱、人民福禍之間的密切關係,並諄諄告誡國人「統一便享福、不統一要受害」。這一歷史定論已經為百年後的兩岸關係發展歷程所驗證。其實,當下美台勾連挑釁「抗統謀獨」引發台海危機所帶來的禍亂不正是「不統一便受害」的真實寫照嗎?當前,統一的道路雖然艱辛曲折,但是未來的前景依然光明。中國統一是新時代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和必然歸宿,相信兩岸一旦實現和平統一,必將給兩岸民眾特別是臺灣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奠定新的利基,既是中國人之福也是國際社會之福。
二、統一的阻力:必須排除內部障礙和外部干涉
孫中山認為,近代以來,中國未能實現統一的兩大障礙和阻力主要是封建軍閥和外國干涉勢力。指出,「中國迭起紛亂、統一不能實現之根本原因,即在對華抱有野心之列國……利用部分武人使然耳」,「中國現在禍亂的根本,就在軍閥和那援助軍閥的帝國(主義)」。1924年9月,他在《北伐宣言》中一針見血地點出要害:「十三年來之戰禍,直接受自軍閥,間接受自帝國主義。」11月又強調:「革命以來迭次發生亂事,均因各國援助一派武人,逞其野心所致。故非排除擾亂中國之外國勢力,中國之統一和平乃不可能」。因此,要實現國家和平統一和長治久安,唯一的根本辦法「便要同時斷絕這兩個禍根,即「第一點就是要打破軍閥,第二點就是要打破援助軍閥的帝國(主義)。」所以,孫中山明確提出,要廢除十三國對華不平等條約。1924年國共首次合作時,他在國民黨一大宣言中宣佈:「一切不平等條約,如外人租借地、領事裁判權、外人管理關稅及外人在中國境內行使一切政治的權力、侵犯中國主權者,皆當取消,重訂雙方平等互尊主權之條約。」可見,孫中山清楚地認識到,只有消滅封建軍閥的割據,消滅帝國主義的侵略和干涉,才能實現國家統一和民族振興。
時至今日,中國統一面臨的主要障礙與孫中山時期面臨的內憂外患在本質上仍有諸多相似之處,其內部主要阻力來自島內民進黨當局等「台獨」分裂勢力的抗拒破壞,外部突出障礙仍然是改頭換面的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反華勢力的干涉阻撓。要實現國家統一,必須要堅決反對和清除這兩大障礙,這是推進統一無可回避的目標任務。
正如2016年11月1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周年大會上所強調的,近代以來,中國經歷了長達百餘年的國破山河碎、同胞遭蹂躪的悲慘歷史,所有中華兒女對此刻骨銘心。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容忍國家分裂的歷史悲劇重演,是我們對歷史和人民的莊嚴承諾。一切分裂國家的活動都必將遭到全體中國人民堅決反對。「我們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的確,中國統一是人心所向、大義所在、大勢所趨。中國早已不是百年前的舊中國了,在擁有堅強決心意志和強大實力手段的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面前,世界上沒有任何力量能夠阻擋兩岸統一的步伐,也沒有任何力量能夠挽救「台獨」失敗的命運。
三、統一的方式:和平與武力兩種手段交替使用
在實現國家統一的方式上,孫中山根據當時內外形勢的複雜變化交替採用和平與武力兩種辦法。
一方面,孫中山多次主張以和平手段實現國家統一,和統思想十分明確。他一再表示「願盡力於和平統一之事」,強調「謀國之道,苟非變出非常,萬不得已,不宜輕假兵戎」。「解決時局,以不用兵力為最宜」。早在1912年他就表明:「文不忍南北戰爭、生靈塗炭,對於和議之舉並不反對」;1918年10月他提出:護法各省為「求根本之統一與和平」,雖「不得已而用兵」,但戰禍不可再延,和平急待恢復,故餘定「以求和平之根本解決為救國之唯一方針」。1922年後孫中山又再三強調:「余素來主張中國南北和平統一」,「解決中國問題,餘之政策在以各種和平方法統一國家」。1924年馮玉祥等人發動「北京政變」,結束第二次直奉戰爭,他又提出「召集國民會議,以謀中國之統一與建設」的重大主張,並不顧個人安危,毅然抱病北上,途中他還宣佈:這次「我單騎到北京,就是以極誠懇的意思,去為全國人民謀和平統一」。
另一方面,如果用和平手段難以實現統一時,為了民族利益,必須運用武力手段實現統一,以維護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孫中山在南京國民政府臨時大總統任上及以後三次開府於廣州執政時,一再表明要以北伐武力來統一全國。強調:「北伐之舉,吾等不得不行,能出兵則可以統一中國」,「可以用和平手段即用和平手段,必須用強力時即以強力臨之」;「統一南北,必以革命之道行之,打破武人專制,是我向來的主張,欲貫徹主張就不能不出兵北伐」,「非以武力聲罪致討,殲滅群逆,不足以清亂源,定大局」,「舍此實無良策」;吾輩「最終的高於一切的目的是舉行北伐,統一全中國」。1922年、1924年,孫中山兩次派兵北伐,都是為著這一目的。
可見,為了實現國家統一,根據形勢變化採取和平與武力兩種手段是孫中山國家統一思想與實踐的有機組成部分。當下祖國大陸在統一問題上採取的兩手策略與中山先生的國家統一思想是一脈相承的。正如今年8月10日中國政府發表的《臺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所指出的,我們願意為和平統一創造廣闊空間,但絕不為各種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願繼續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臺灣同胞,「非和平方式將是不得已情況下做出的最後選擇」。實現國家統一目標的唯一性決定了實現手段方式的多樣性和靈活性。
四、統一的模式:實現「五大統一」、聯邦制不適合中國
孫中山對國家統一的具體內容有完整的構想與表述,主張中國統一應做到「五大統一」,而各民族的大團結是振興中華的首要條件。1912年1月辛亥革命成功,帝制廢除,南京臨時政府成立,亞洲歷史上第一個共和國誕生,中華民族出現新前景。孫中山於《臨時大總統宣言》中,明確提出「民族之統一」「領土之統一」「軍政之統一」「內治之統一」「財政之統一」等五大目標。認為「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即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他認為,實現民族統一、民族團結是實現其他統一的基礎。只有國內各族人民「聯合起來,成為一個大國族團體,結成了國族團體,有了四萬萬人民的大力量共同去奮鬥,無論我們民族處於什麼地位,都可以恢復起來」。民族統一和領土統一,是實現國家統一的首要目標,而各省「行動既一,決無歧趨,樞機成於中央」的軍政統一,也是國家統一的重要條件。當然,其他統一也必不可少。「五大統一」主張是中山先生對國家統一的通盤謀劃,民族、領土、軍政、內政和財政的完全統一缺一不可,這是對國家統一範疇的全面設計,體現了國家主權全方位的落實。可以說,追求統一的完整性是孫中山國家統一思想的鮮明特徵。
面對中國當時軍閥混戰、山河破碎的局面,孫中山認為聯邦制不適合中國國情。對於統一的模式,孫中山在《國民黨宣言》中主張:「保持政治統一,將以建單一之國,行集中之制」。民國時期,有些人鼓吹在中國實行「聯省制」或照搬美國「聯邦制」的謬論,孫中山堅決反對這些分裂國家或有可能導致分裂的主張。他在《民權主義》演講中說:「中國原來既是統一的,便不該把各省再來分開。萬不能再有聯省的謬主張,為武人割據作護符。」在《孫逸仙宣言》中又強調,「在現在條件下的中國,聯邦制將起離心力的作用,它最終只能導致我國分裂成許多小的國家,讓無原則的猜忌和敵視來決定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他並憤怒地斥責說:「提倡分裂中國的人一定是野心家,想把各省的地方自己去割據,不是有利於中國的,是有利於個人的」。他認為,「單一制與聯邦制其性質的判別,盡人皆知。吾國今日當採單一國制,已無研究之餘地」。
概言之,孫中山關於中國統一的模式和內容,立足於中國的歷史文化和基本國情,基本目標是追求實現「民族、領土、軍政、內政和財政」五方面的完全統一,要結成「國族團體」、建立「單一之國」,而不應採取聯邦制形式。
百年後的今天,祖國大陸早已將「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確立為解決臺灣問題的基本方針,它是順應時代潮流和歷史大勢,最符合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最佳方式和最佳模式。2019年1月2日,習總書記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提出,「『一國兩制』在臺灣的具體實現形式會充分考慮臺灣現實情況,會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會充分照顧到臺灣同胞利益和感情。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統一後,臺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重,臺灣同胞的私人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個人認為,這是大陸方面對兩岸統一後的制度安排提出的更具發展性、開放性和包容性的論述,充滿了極大的誠意和善意。如果臺灣方面能夠正確看待、珍視和接受「一國兩制」,而不是歪曲污蔑抗拒它,我相信這個體現「和平民主、務實共贏」的構想方案,一定能夠在兩岸的共同努力下不斷生根開花結果。而一旦兩岸能夠實現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內涵必將得到大大豐富和發展,定將展現出旺盛的生命力,造福於中華民族。
綜上所述,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和神聖職責。100年前孫中山先生堅定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分裂,並為之奮鬥終生,直到他臥病彌留之際還念念不忘「和平、奮鬥、救中國」,呼籲國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今天我們追尋中山先生的中國夢、統一夢,就要以他的愛國思想為紐帶和動力,大力促進祖國統一。當前世界大變局加速向縱深發展,台海變局的演變也進入關鍵階段,給兩岸中國人提出了嚴峻挑戰,危與機總是並存共生,關鍵是如何把握機遇,善於化危為機。孫中山先生的國家統一思想為我們正確認識和把握台海形勢和統一進程提供了精神動力和寶貴啟示,那就是,無論風雲變幻、滄海橫流,面對百年大變局始終不變的是,中國人民對於早日完成國家完全統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強烈意願和堅定意志,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擋兩岸統一。
(衛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