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向「政治騙子」亮劍

  「嚴厲打擊那些所謂『有背景』的『政治騙子』」。在日前召開的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這樣強調。
  地方隨後也有了動作。江西省紀委十五屆三次全會將打擊「政治騙子」作為一項重點工作進行部署,連日來,以印發典型案例通報、觀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深刻認清「政治騙子」的本質和危害。
  事實上,「政治騙子」由來已久。1955年,被稱為「新中國政治詐騙第一案」的當事人李萬銘行騙多年,靠造假混成中央處級幹部後被捕入獄。老舍還按照此案創作出話劇《西望長安》。近年來,在落馬官員的相關通報中,「結交『政治騙子』」的措辭更是頻繁出現。
  數位受訪專家告訴《中國新聞週刊》,近期高層將打擊「政治騙子」提上了新高度,原因有二,一是「政治騙子」已從局部問題變為普遍性問題;二是隨著形勢變化,反腐工作的重點和策略正經歷相應的調整。

騙子與掮客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傳部與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聯合攝製的專題片《永遠吹衝鋒號》披露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與兩位「政治騙子」長期交往的故事。
  北京市公安局退休幹部石曉春和傅政華相識幾十年,很早就看准傅政華是個官迷,生出了利用他的念頭。2018年,石曉春向傅政華吹噓自己有特殊門路,能幫他「搭天線」謀升遷。另一個只有中專學歷的「政治騙子」李全更是和傅政華交往20年。他把自己包裝成專家學者,告訴傅政華自己是領導同志身邊的高級智囊。這些年裡,兩人打得火熱,成為莫逆之交。
  據專題片,交往的過程中,石曉春、李全都利用傅政華的職權為自己和關係人辦事、月臺,謀取了大量利益,但二人帶給傅政華的只有一個接一個的謊言。這是典型的「政治騙子」。
  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與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政治騙子」最初是口語化的概念,後來成為專有名詞,是指通過虛構或偽造真假參半的政治背景和身份,以政治利益為誘惑,騙取權力主體的信任,以達到謀求特定利益的政治欺詐行為的實施者。
  相比「政治騙子」,「政治掮客」是一個更早概念化的名詞。2002年,《中國監察》雜誌發專文詳述,「政治掮客」在政治領域活動,專事為他人辦理各種證件、審批手續,幫助調動、安置、分配工作,聯繫參軍、上學,謀求官職、官位。其顯著特徵是利用公務人員手中的權力來辦事,從中撈取錢財或謀取其他利益。
  毛昭暉分析,「政治騙子」和「政治掮客」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政治掮客」更多的是受權力主體和資本主體的委託,在權力和權力之間、權力和資本之間進行牽線搭橋的仲介人。與之相比,「政治騙子」是政治欺詐行為的實施主體,其自稱的身份和掌握的資源基本都是假的,自然也辦不成事情。另外,相比「政治騙子」,「政治掮客」獲取的利益僅僅是傭金、中間利益;他們也可能搭權力便車,在作仲介的過程中獲取資訊,再去進行利益投資。
  在毛昭暉看來,二者也有共同點,即都以仕途發展、化解政治危機為其活動內容的核心。兩者之間可以相互轉換,「政治騙子」可以「晉升」為「政治掮客」,「政治掮客」也可以利用「政治騙子」的騙術。
  多個案例顯示,「政治騙子」在形象包裝、行騙手段方面具備一些共性,他們一般承諾可以做兩類事,一是運作升官,二是逃避組織審查調查。
  傅政華和兩位「政治騙子」的交往,就是因其承諾可以運作升官。同樣因升官心切被騙的還有原山東省農業廳副廳長單增德。單增德的情婦去泰山燒香拜佛時「巧遇」一位「大師」,「大師」說只有單增德當上了市長,情婦惦記的一塊地才能到手。而要當上市長,需到北京找一個叫「張新政」的人。情婦照辦,果然在京找到「張新政」。對方索要運作費,單增德拿出180萬,最後官沒買成,「大師」和「張新政」也都沒了影。
  「政治騙子」常用的另一個誘餌是説明官員「逃避組織審查調查」。為了幫己脫罪,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將希望寄託在一個叫歐陽榮華的商人身上。他相信對方有「遊說中央領導」的能力,甚至在2014年6月落馬前夕,還頻繁到北京與歐陽榮華商量「對策」,並奉上5000萬元禮金求打點關係,結果事未辦成,錢打水漂。
  甘肅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虞海燕被查前特意找到當地一名自稱在中央紀委工作過的人,叫上妻子一起去「培訓」,模擬演練如何對抗調查。後來真相大白,這個「政治騙子」其實是蘭州市公安局的退休幹部。
  既然大多情況下是虛張聲勢,「政治騙子」的詐騙伎倆為何能一再得逞,甚至讓一些官員長期被蒙蔽?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政治騙子」多是滿足部分官員的心理需求,讓他們不斷產生心理期待。

高層發聲
  在近日召開的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嚴厲打擊那些所謂「有背景」的「政治騙子」。
  在毛昭暉看來,這說明「政治騙子」已從前些年相對個別、區域性的現象逐步發展成一個普遍性問題,危及到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執政能力。
  近年來,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的被查處官員的通報中,「政治騙子」的表述多次出現,如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盲目聽信「政治騙子」;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結交「政治騙子」,熱衷政治投機;山東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原黨委書記、主任竇玉明同樣將「政治騙子」奉為「座上賓」。
  「從這幾年查處的腐敗案件來看,『政治騙子』已成為導致很多中高級官員落馬的重要因素,成了腐敗的催化劑,到了不得不治的節點。」莊德水說。
  除了問題本身的嚴峻性外,高層對「政治騙子」的關注,還釋放出一個重要信號,即反腐重心和策略正在調整。清華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王傳利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過去反腐工作的重心在官員身上,黨的十八大以來,對反腐的認識進入新階段,反腐打開了新局面,現行反腐策略得到調整,「反腐不僅要針對官員,還要對腐敗長期存在的土壤進行治理,倒逼相應的制度建設」。
  在毛昭暉看來,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准化、常態化。治理「政治騙子」,就是政治監督精准化的一個可能的途徑。
  事實上,對「政治騙子」的打擊已進行了數年。2018年10月,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實施,被稱為「最嚴」黨紀處分條例。該條例雖未明確提到黨員幹部結交「政治騙子」「政治掮客」方面的規定,但專門設立了一個章節,提到「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國內一位反腐研究專家曾對《中國新聞週刊》分析,「這相當於將黨員幹部結交『政治騙子』等行為納入了違反政治紀律的範疇,也意味著在實踐中,紀檢監察機關在認定這種行為時有據可依。」
  近年來,「政治騙子」仍不時被發現。江西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指出,「政治騙子」之所以在一些地方橫行無阻,一方面是拿捏住了部分官員的心理,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體制機制上存在的一些問題,這給了「政治騙子」利用制度漏洞的機會。
  當前在打擊「政治騙子」方面仍存在法律漏洞。毛昭暉分析說,從刑法角度講,「政治騙子」的運作屬於詐騙行為,但「政治騙子」不是法律概念,只能通過黨內的規範性文件加以約束。他認為,未來相關部門應完善法律,這是治本之策。
  他還提出,應該通過對「政治騙子」的打擊和治理,倒查現行體制機制存在的問題。莊德水認為,有的幹部對組織的幹部考察鍛煉機制不瞭解,給了騙子可乘之機。
  王傳利也認為,「當破除了對權力的過分崇拜,當制度更加健全,社會文明更加進步發展,這個問題才能改善。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能一蹴而就。」

(佳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