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公職局消息,特區政府29日於公職開考網頁公佈了小學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最後成績名單,而同日亦公佈了高中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開考通告。
是次小學程度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共有4,914名准考人,考試已於3月5日舉行,出席率超過六成。綜合能力考試成績只分為「合格」和「不合格」,50分或以上評為合格,50分以下評為不合格,合格者共有1,780人,合格率約六成。是次考試中,最高成績為91分,取得70分或以上的合格者超過三百人。
是次開考的成績有效期為五年,取得「合格」成績的投考人,自本月29日起至2028年3月28日,只要符合法定要件,便可報考公共部門為填補勤雜人員、技術工人、郵差、重型車輛司機及輕型車輛司機職缺而舉行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
高中畢業學歷程度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報考期自本月30日開始至4月13日止,為期8個工作日。
上述開考的成績有效期為五年,取得「合格」成績的投考人,自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五年內,如符合法定要件,可投考公共部門開展的技術輔導員、車輛查驗員、車輛駕駛考試員、督察(僅第一及第二職等)、氣象技術員、海上交通控制員、水文員、海事督導員及地形測量員職程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
凡於2023年4月13日或之前具有高中畢業學歷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即年滿18歲且未達65歲、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均可報考。
有意報考人士於報考期限內,可選擇使用統一電子平台或紙張(親送)任一方式進行報考,遞交經填妥並簽署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高中畢業證書副本,並支付報考費澳門元300元。如屬經濟困難狀況者,獲豁免支付報考費。
投考人倘未能提交高中畢業證書副本,可提交副學士文憑、高等專科學位、學士學位、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證書副本或能證明持有相關學歷的其他證明文件(由教育機構或具權限機構發出),以供典試委員會審核。
在遞交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文件副本時,須注意證書上的姓名及其他個人資料,必須與身份證明文件相符,倘不符則需一併提交曾更改相關資料的證明副本(由具權限提供相關證明的機構發出)或其他任何能證明有關學歷證明屬投考人的證明文件副本。
另外,所提交的學歷證明文件須以中文、葡文或英文表述。若為其他語文,須由專業人員翻譯成中文或葡文,並由本澳公證署證明該譯本具有相等於原文的效力;此外,也可提交經由當地外交部或領事館驗證之英文譯本,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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