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擬仿照「海巡署」建造「第二陸軍」?

  據《中時新聞網》昨日報導,台灣當局「警政署」未來將比照「海巡署」「第二海軍」模式,共同承擔「平戰轉換」。「警政署」已決議擴編保二總隊並「軍事化」大幅增加一倍警力達四千人,分批接受軍事訓練後,配備重機槍及手榴彈、刺針飛彈等個人重型武器,儼然成為「第二陸軍」。根據規劃,這支「第二陸軍」未來將全面年輕化,警員及警佐都要五十歲以下,警官則五十五歲以下,超過年齡就要強制調離,保持戰力。而未來訓練也將與目前警方不同。未來初次派往保二總隊的官警,全都要四十歲以下,且全都要先去陸軍接受軍事教育訓練,熟悉基本單兵及班排城鎮作戰。同時學習操作各式輕型武器。其中包含各式機槍及手榴彈、刺針飛彈等個人重型武器。知情人士指出,第一批可能會在今年八月後開始實施,至少增加七百人以上,未來將會逐年增加,擴編到四千人,成為能夠獨立作戰的單位,分派到各重要基礎設施進行維安任務。
  對此獨家報導,「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表示,關鍵基礎設施相關安全防護措施本就有持續加強之必要,「相關方案及訓練內容都還在研議中,尚未定案,而現階段並無報導中所謂擬增設個人重型武器配備的相關規劃」,特別澄清避免誤會造成不必要的紛擾。
  而從「行政院」「澄清」發言中的「相關內容都還在研議中,尚未定案」內容看,台當局並沒有否認保警二隊將會擴編的傳聞,但是否會像此前將保警七隊整體升格為「海巡署」那樣,也把保警二隊整體升格為類似「陸巡署」的「第二陸軍」,則可能仍在研究中。
  其實,台當局一直就有擴編保安警察總隊的計劃。剛過去的今年三月底,台灣當局「內政部」就研議是否增設「保八總隊」,朝向「平戰轉換」時,已經引起警界反彈。警方痛批當初蔡英文當局推動年金改革,把警察退休金大砍一刀,如今却要求「平戰轉換」,質疑是否要將警察退休待遇和撫恤比照軍人?
  台灣當局的「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總隊,有點類似大陸地區的武警部隊。據翁萃芳著,「中央警官學校出版社」出版的《保安警察》一書介紹,台灣地區的保安警察是為預防犯罪、機動應變,在各層級的警政機關設置的機動保安警力,準備應變,協助地方警察機關、專業警察機關維護治安,支援處理群眾活動、各警察機關偵辦重大刑案及槍擊要犯之攻堅及圍捕任務、反恐任務、反劫持、反武裝攻擊等重大治安事件,制止暴行擴張,維護重要人士、設施、處所安全。
  其編制共有七個總隊,其中第二總隊、第三總隊、第七總隊及原台灣省保安警察總隊是屬於「廣義保安警察機關」,第一總隊、第四總隊、第五總隊是屬於「狹義保安警察機關」。
  其中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簡稱「保一總隊」,主要任務是衛戍「首都」和「中央政府憲政機關」、準備應變及協助地方治安之功能,還負責台灣北部與花蓮縣機動警力,支援環保警察、通信警察、森林警察執行專業巡邏取締任務,支援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配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執行巡邏警網任務與治安案、群眾事件應變。任務編組「維安特勤隊」,支援各重大槍擊事件、嫌犯攻堅圍捕行動。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簡稱「保二總隊」,就是今次擴編傳聞的「主角」,執掌為維護「經濟部」屬下「國營」事業機構及科學工業園區安全,暨智慧財產權有關侵權查緝工作。「保二總隊」目前有三個大隊,主要負責台灣地區北中南三個重要科學園區、各地科技工業園區、三座核能發電廠,及各重要火力、水力發電廠,和永安液化天然氣廠等關鍵基礎設施的維安任務。
  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簡稱「保三總隊」,執行「財政部」機關安全及協助海關勤務,負責進口貨櫃安全檢查工作,轄區遍及島內各港口地區。
  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簡稱「保四總隊」,負責台灣中部地區各縣市公權力機關的警衛及機動警力,準備應變及支援協助各縣市警察局、電信警察隊等單位,協助維護治安及處理群眾活動勤務。
  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簡稱「保五總隊」,負責台灣南部地區各縣市公權力機關的警衛,及機動警力。
  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簡稱「保六總隊」,負責「中央政府」機關、「外交代表」機構、台北地區「政府」首長寓所警衛勤務與官員保護。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簡稱「保七總隊」,原由「台灣省水上警察巡邏隊」升格組建,負責沿海十二海里的安檢、反偷渡、協助查緝走私及護漁等職能。後來與其他機構合併改組為「海巡署」,並脫離「內政部」,改隸新成立的「海洋委員會」。而隨後重新組建的「保七總隊」,則負責臺灣銀行各發庫分行、水庫以及環保事項與「國家」公園的警察業務。
  正因為此前有「保七總隊」改組為「海巡署」,成為「平戰轉換」的「第二海軍」模式,因而此次傳聞的擴編「保二總隊」,而且也是實行「平戰轉換」模式,就讓人產生台灣當局要組建「第二陸軍」的感覺。不過,從傳聞看,「保二總隊」的擴編規模只是四千人,與作為「第二海軍」的「海巡署」的規模相比,存在著較大的距離。但不排除在建立相關機制後,隨時可以根據「需要」膨脹到「第二陸軍」的規模。其中一個方式,就是將《替代役實施條例》規範的替代役警察役役男人員,劃撥給「保二總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