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著紮鐵工會會長黃偉民公開聲稱因受警方壓力而取消發起「五一」遊行的事件,引發社會各階層的高度關注。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指示司法警察局進行深入調查,司警在經深入調查分析後,結論是黃偉民對警方的指控屬與事實不符,甚至毫無根據,包括其並沒有被人跟踪監視,而治安警察局執法始終依法、沒選擇或針對性。相關媒體報道亦不符事實。治安稽查局亦發聲明,斥對方指控嚴重侵犯警方威信,會研究追究相關人士刑責。
因為其言論及行為出位而被稱為「澳門隊長」的黃偉民,是澳門社會公共事務的活躍人物。二零二一年的第七屆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黃偉民「捲土重來」,但卻因為其所組織的「基層互助」所提交的提名表,雖然有一百九十份獲得確認,而其餘二百四十五份未獲確認,當中八份涉選民重複簽署,七十九份的簽署人為非選民或未具投票資格,以及一百五十八份資料不符、不完整或重複,即使是在黃偉民提出上訴後,選管會秘書處複查有關資料,發現未獲確認的聲明中有九十六份可轉為符合資格,但也仍然未能湊足組成提名委員會所需的最少三百張合資格提名表,因而無法「入閘」。
其實,黃偉民即使能夠是湊足三百份合資格提名表,其參選資格也可能將不會被確認亦即被「DQ」。他曾經因為涉嫌偽造文件虛報會員人數,詐騙勞工局資助,勞工局報警後,被司法警察局拘捕。當然,這還是「小兒科」,更重要的是,他是回歸初期多次街頭暴力遊行的組織者之一。他有份組織或參與的多次「五一」或「七一」遊行,意圖衝擊銀行和金行林立的新馬路,因而釀成暴力衝突,警方出動防暴車及施放催淚彈驅散人群,以及便衣警員向天鳴槍等。在混亂過程中,有參與遊行者肆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由黃偉民及其「工運鬥士戰友」們組織及參與的各種活動,對澳門特區的法治和法制管理形成極大的損害。其中當時鬧得沸沸揚揚,成為各論政團體和個人口誅筆伐,甚至還專門籍此發動遊行抗議的「銀河假招工」事件,後來經特區政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動立案跟進調查後,卻赫然發現這是一宗「假案」,甚至有可能是有人故意製造的「冤案」。因為據調查結果,有警員發現有在現場的人士將填好的表格丟進黑色膠袋內,而與之對應的,是沒有證據顯示「銀河」及其工作人員要求求職者將表格及相關文件放在鬥車或黑色膠袋內,因而「將填好的表格丟進黑色膠袋內」者,顯然就是那些以「失業工人」之名到現場活動的「工運鬥士」,這堪稱是新世紀東方的「國會縱火案」!
在當年「失業工人」舉行暴力性的遊行活動之後,特區政府實行「贖買」式的安撫政策,由勞工局出面,以各種名義給予發放資助。比照其他基金會實體對相關社團的資助方式,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手法,給予各新興工運團體不同金額的資助。從《澳門特區公報》每年刊登的數據看,勞工局對這些新興工運團體資助金額逐年提升,由最初的每年不到一百萬元,提升到近年的過千萬元。
於是乎,新興工運團體此後的遊行抗議活動就逐漸減少,每年的「五一」國際勞動節都放棄了這項本來是屬於他們的「專利」,反而是一些「小資」型的團體出來遊行,但其規模及影響力都遠不如「始作俑者」的新興工運團體。
但「好花不常開」。從二零二零年起,澳門特區由於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嚴重影響,政府庫房收入銳減。特區政府決定壓縮開支,包括削減對各類社團的資助。另外,也準備對澳門基金會的對資助制度進行深刻變革,按領域推出資助計劃,透過專業評審,引入競爭機制,擇優批給,並會嚴格執行監管措施,杜絕沒有賬目、賬目不清,以至是「多頭重複申請」的情況,確保受資助項目符合社會所需,受社會監督。這就引發新興工運團體的強烈不滿情緒,因而「借助鍾馗打鬼」地發動「圍聚」勞工局的行動,發洩其未能「收足」資助的不滿。
值得注意的是,此類新興工運團體,曾經意圖「組黨」,深度介入澳門特區的社會公共事務。實際上,由工人自救會、民生權益促進會、民主起動及青年同盟總會等四個工運團體組成的「工黨」,曾經向身份證明局辦理申請成立政治團體的手續。據說,這個「工黨」稱擁有二萬八千名「黨員」。但由於在《澳門基本法》和澳門特區包括規範社團的現行法律中,都沒有政黨的規定,因而這個政治組織被身份證明局拒絕登記。
由此類「新興工運團體」的人員構成及其所作所為,使人聯想起「流氓無產階級」這個政治概念。按照馬克思主義的學說,流氓無產階級主要包括那些在合法的基礎上沒有找到生產工作的人,如妓女、幫派成員、騙子、小偷、長期失業或失業的人、被行業淘汰的人、乞丐、無家可歸者以及各種被社會貶低、勞動能力退化或自我墮落的人。在資本主義間歇性蕭條時期,也有無數年輕人因找不到生產者的工作而進入流氓無產階級行列,而他們中持反動思想(與無產階級革命相對的,如法西斯主義、皇權復辟、傾訴暴力的無政府主義等)定義上也屬於流氓無產階級。因此他們被趕入了流浪者的困境。馬克思認為,流氓無產階級的反動特性使之無法產生階級意識,因此對無產階級革命無法做出貢獻,甚至阻礙了無階級社會的建立。「流氓無產階級是舊社會最下層中消極的腐化的部分,他們在一些地方也被無產階級革命卷到運動裏來,但是,由於他們的整個生活狀况,他們更甘心於被人收買,去幹反動的勾當。」這完全是負面的描述。
而毛澤東在《毛澤東選集》的第一篇文章《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中,對於流氓無產階級,則有如下的描述:「此外,還有數量不小的遊民無產者,為失了土地的農民和失了工作機會的手工業工人。他們是人類生活中最不安定者。他們在各地都有秘密組織,如閩粵的『三合會』,湘鄂黔蜀的『哥老會』,皖豫魯等省的『大刀會』,直隸及東三省的『在理會』,上海等處的『青幫』,都曾經是他們的政治和經濟鬥爭的互助團體。處置這一批人,是中國的困難的問題之一。這一批人很能勇敢奮鬥,但有破壞性,如引導得法,可以變成一種革命力量。」
而毛澤東「如引導得法,可以變成一種革命力量」所指,是在戰爭年代和革命年代,並不是說是在革命勝利後,新中國內部的流氓無產階級。
實際上,流氓無產階級中的一些極端的部分,有可能是需要刑事追究的,例如販毒集團。販賣婦女兒童的人,也是屬於流氓無產階級,這也是需要嚴懲的一部分。香港的「反修例」廢青,新疆的暴恐分子,等等,都是這樣。而國際恐怖組織的恐怖分子,也是一種流氓無產階級。
因此,我們要提高警惕,防制流氓無產階級損害「一國兩制」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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