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修國安法 提升維護國安能力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議程為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修改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大會細則性通過《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列席的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強調,通過修訂《國安法》有效進一步提升本澳統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能力,更能有效地應對今後日益複雜的國內外安全形勢,保障本澳社會長期繁榮穩定
  議員林宇滔關注法案五A條「與境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安行為」的條文。黃少澤表示,該條文完全不影響一般的對外交流及聯繫,但是利用對外交流的名義,而實施第五A條第一款的其中一項或幾項罪狀,就會構成犯罪。
  林宇滔並關注若接觸資料的當下,未列為國家秘密,是否亦屬於接觸國家機密?黃少澤表示,國家秘密的定義將由「保守國家秘密法」規範,犯罪懲治與一般刑法基本規則一樣,關於職務犯罪,除過失犯罪外,其他全屬故意犯罪。若屬故意犯罪,一定是知道(資料)屬國家秘密才會構成犯罪,反之不知悉則無法成立。
  法案通過後,不少議員發表聲明,議員張健中、邱庭彪、陳浩星聯合發言指,《維護國家安全法》已實施十多年,今次修法完全按照整體國家安全觀要求,符合現階段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需要,對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起到震攝作用。從之前政府諮詢民意結果來看,亦獲社會各界和廣大居民的大力支持,體現了今次修法具廣泛的社會民意基礎。
  因此,他們完全同意通過今次修法,待法律生效後,亦期望政府、社會團體和學校等加強合作,通過各種途徑、各種方式,持續加強國安法普法推廣工作,重點加強國安法在社會、在校園宣傳普及,使國安法深入民心,使社會各界,特別是青少年學生從小樹立維護國家安全的強烈意識,堅持愛國愛澳,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工聯四位議員認為,國家安全與居民權利相輔相成,構建國家安全體系,是為保障居民權利不受侵害,居民權利之保障,有賴於國家安全之鞏固。這次修法明確了國安法律定位、完善相關刑法規定、加強防範外部干涉,提升本澳維護國家安全能力的同時,亦保障居民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冀政府持之以恆地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活動,加深社會對維護國家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共同維護國家安全和本澳社會長治久安。
  民聯議員施家倫、宋碧琪、李良汪建議在青年教育方面,要進一步大力推廣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令到廣大青年朋友更加能意識到國家安全對青年自身發展、家庭發展以至社會的發展的重要性,從而令澳門整個社會未來可以更加穩定發展。
  議員崔世平、葉兆佳、王世民在表決聲明中強調,未來將一如既往團結工商金融界人士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落實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增強維護國家安全能力,切實保障澳門社會安全穩定和經濟繁榮,推進澳門特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