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審博彩信貸法 合法信貸擬限用籌碼

陳澤武(右)

  【本報訊】二常會昨日首次細則性審議《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向傳媒總結稱,法案修改內容不多,但由於現行法律是2004年制定,故是次會議花時間了解操作及技術問題。
  陳澤武稱,由於管理公司的角色定義不同,新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及《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不容許管理公司接觸娛樂場的管理如財務,故不能信貸,且新法沒有轉承批人,故不允許轉承批公司借貸。
  合法信貸方面,陳澤武稱,法案建議博彩信貸僅限用籌碼,承批公司可向賭客和博彩中介提供信貸業務,而與承批公司訂立合同的博彩中介亦可以中介名義,向賭客提供信貸業務。但法案第4條3款建議,博彩中介可透過有代理權委任合同或有代理權代辦商合同,以承批公司的名義並為其利益就信貸業務訂立合同或作出其他法律上的行為。委員會不理解當中的關係、好壞處及實際操作,將要求政府解釋兩者關係、沿用條文的原因和具體操作問題。
  陳澤武又稱,《不法賭博》對賭場定義廣包括商場、文化、藝術表演等地方,委員會將問政府本法案相關定義的範圍,亦將問政府《不法賭博》修法日程。另外,法律無清晰寫明刑事責任,只有行政違法,委員會將問政府的想法及釐清與其他刑法的關係。委員會認為無需列問題清單,之後將邀請政府列席會議回應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