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區學校村規劃草案 城規委關注交通流量

  【本報訊】城規會昨日下午召開全體會議,討論10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新城A區學校村B2地段規劃圖草案受到多名委員關注,包括關注學校村地段接送學生的交通流量等。
  新城 A區將興建學校村相關教學設施的 B2地段,為18,742平方米土地,分為2個地塊,近海邊的土地限高31.5米,另一面則限高50米,並建議設有充電設備的停車場。會上有委員關注學校村地段接送學生的交通流量;建議在地下設臨時上落客區,又或打通學校村的地下空間。
  工務局城規廳廳長梁耀鴻表示,考慮到學生進出安全和行人便利通行,2個地塊之間將設有約10米寬的行人活動區,學生可更方便前往南邊 B3的康體運動用地。學校村與住宅區相距僅數百米,區內居民可步行接送子女。而跨區接送可利用學校村地下空間,會要求在地下停車場設置接送學生的位置。
  至於同樣用作建設教育設施的 B1地段和 B2地段是否可連通。梁耀鴻表示,2個地段之間有其他管網和機件設施,需再研究連通的可行性。
  私人規劃圖草案討論方面,其中一幅位於新馬路清平街及柴船尾街,佔地70平方米,草案建議申請人需負責騰空及平整鄰近建築物的國有土地上的僭建物,多名委員關注國有土地僭建物由私人發展商清拆的理據及合理性。梁耀鴻回應稱,涉需拆遷的僭建物,位於國有土地上,雖未知具體僭建物誰屬,但有跡象懷疑是申請規劃圖的業權人使用。倘申請規劃圖的土地要興建新建築物,應連同國有土地上的僭建物一併拆除才有條件發展。「當局調查清楚背景才會提出這個要求,若有疑點都會繼續查,不是確實的情況都不會提這個(清拆國有土地僭建物)要求。」又稱平整土地後,不會拓寬清平街,會留待將來有需要的用途。
  另有委員關注日頭街一幅124平方米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第2次的草案建議建築限高為何有異。梁耀源稱,土地可作住宅或商業用途,因應新防火安全規章生效而作出建議,地段若建住宅限高17.8米,若建商業樓宇限高20.5米,工務局已在網站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