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共同富裕進程中的創新創業人才培育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徵。黨的二十大報告將「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為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之一。實踐共同富裕的內在要求是充分激發人才活力,給更多人創造致富機會。這就要求兩岸實踐共同富裕進程中,要重視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建設,通過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發揮創新創業動能,推動兩岸教育、科技和人才的廣泛交流,促進兩岸共同富裕。
  兩岸共同富裕進程中創新創業人才培育的意義
  (一)符合實施科教興國戰略需要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強化現代化建設人才支撐。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科技是關鍵,人才是基礎,教育是根本,沒有教育強國,就不會有科技強國、人才強國。實現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三位一體」統籌推進,要求構建完善的創新創業人才培育體系,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教育活動全過程。創新創業人才培育過程也是良好創新生態的形成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圍繞產業關鍵技術、核心工藝和共性問題開展協同創新,推動技術創新,加快科技創新成果轉化。不僅為破解「卡脖子」問題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而且促進創新鏈和產業鏈精准對接。同時創新創業人才培育推動一部分人群緊跟新興產業需求,推動政、企、校構建協同育人新模式,建成獨特人才培養體系,推進產教融合、科教融匯。因此,創新創業人才培育符合科教興國戰略需求,有利於推進共同富裕。
  (二)加強教育科技人才交流合作
  近年來,為大力培養兩岸創新創業人才,「海峽兩岸青年創新創業大賽」「海峽兩岸青年創新創業論壇」「海峽兩岸大學創新創業活動」「海峽兩岸青年大學生創新創業交流營」等各種形式創新創業人才交流活動,認定「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基地、就業創業示範點」等專案,大大推進了兩岸教育、科技、人才的交流。越來越多的臺灣青年願意來大陸求學、創業、發展,到大陸追夢、築夢、圓夢,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與理想。越來越多大陸院校先後赴臺灣參加創新創業研修培訓專案訪學,借鑒臺灣創新創業教育的先進理念和辦學經驗,探索孕育出眾多偉大創新創業企業家的成功奧秘。兩岸的創新創業人才培育,進一步加強了兩岸教育科技人才的交流合作,成為兩岸交流合作的重要內容,促進兩岸共同富裕進程。
  (三)促進兩岸勞動者高質量就業創業
  創新創業人才培育在兩岸共同富裕進程中能有效促進勞動者實現高質量就業創業。當前,一方面,受中美博弈、新冠疫情、俄烏衝突及其誘發的全球糧食危機、能源危機、通脹飆升、債務收緊以及氣候緊急狀況等因素交織影響,全球經濟遭受沖擊,不管是臺灣地區還是大陸都受到打擊。在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壓力凸顯。另一方面,隨著時代發展,對兩岸勞動者而言,就業不只是要找一份工作,創業不只是註冊一家公司,他們更關注高質量就業和創業。就業上,勞動者希望獲得體面、高效以及能夠實現自身價值的工作,包括充分的就業機會、公平的就業環境、良好的就業能力、合理的上升晉升結構、和諧的勞動關係等等。創業上,創業者希望得到系統創業培訓、專案投融資對接、產品推介、專業人才服務以及政策資金場地等硬體支持。而且隨著新技術催生新經濟發展、新經濟催生新職業出現,普遍要求人才更具創新能力。創新能力已逐漸成為勞動者就業能力、創業者創業能力的核心組成部分。創新創業人才培育可以培養具備創新能力的高素質勞動者,以努力奮鬥融入共同富裕;創新創業人才培育可以培養卓越創業者,在共創共建共用共同富裕大局中成就事業;創新創業人才培育可以培養一批富有家國情懷和國際視野的未來戰略型企業家,既有先富帶動後富、實現共同富裕的能力,又有服務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志向,在共同富裕的偉大征程中鑄就偉業。
  兩岸共同富裕進程中創新創業人才培育路徑思考
  (一)政府驅動
  兩岸共同富裕進程中,政府在創新創業人才培育過程中起引導作用,既是創新創業人才培育的政策制定者,又是創新創業人才培育各類資源的協調者、支持者。政府要全面驅動,合理配置創新創業資源,開展創新創業人才培育,要充當政策引導者和資源支持者的角色。
  1.政策引導者。通過制定政策,明確創新創業人才培育相關利益者主體的責、權、利,引導各主體規範科學參與創新創業人才培育。例如,在創新人才方面,政府提供落戶、人才獎勵、子女就讀等保障支持;在產業稅收優惠方面,對創新產業給予相應比例優惠;在成果轉化方面,出臺促進高校和產業的創新成果轉化政策;在創新創業活動方面,組織各類創業活動,促進創新專案成果轉化落地。
  2.資源支持者。在經費方面,政府出臺相應政策給予配套經費補貼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產業園等第三方服務機構平臺;通過生均撥款、專案專項經費等形式給予院校創新創業人才培育支持。在場地方面,政府規範投入一定規模的科技創新用地、創業辦公用地。
  (二)行企帶動
  兩岸共同富裕進程中,行企是創新創業的直接實踐者,不僅是創新技術與人才的應用方,而且是創新創業應用實踐的直接受益者。在創新創業人才培育中開展產學研合作,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和實踐實訓指導。創新創業人才培育已成為產學研合作的核心,行企既要主動成為育人實訓場,又要積極推動創新創業成果轉化。
  1.成為育人實訓場。行企主動申請成為院校校外創新創業活動實訓實踐基地,承擔實踐教學任務,合作參與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創新項目技術研發,在實踐實訓中與院校共同提高學生創新創業實踐能力。
  2.擔任成果轉化員。行企發揮市場優勢,及時回饋市場需求給政府、院校和第三方服務機構。根據相關政策,及時引進與轉化創新創業人才;與院校合作落地創新創業專案,推動創新創業成果轉化;與第三方服務機構合作,立足市場需求,打通創新創業成果「研發-市場」的最後一公里,讓創新創業成果真正落地實施。
  (三)院校主動
  兩岸共同富裕進程中,院校在創新創業人才培育過程中處於核心地位,既是創新創業人才培育直接踐行者,又是創新創業人才的管理者、供給者。院校理應主動探索創新創業育人新模式,培育教學新成果。
  1.創新機制,辦好產創學院。依託創新創業學院,實施校企「雙主體」育人辦學管理機制。立足院校優勢專業,結合所在區域產業優勢,使「校域」人才培養與「區域」經濟發展緊密結合,形成「師生自主可創」「師生共創共營」「校友合作共創」等服務中小企業經營發展新局面。
  2.創新課程,優化培養體系。釆用分層分類原則,設計基礎層、提升層和精英層「三層疊加」的創新創業人才培育課程。針對基礎層,一手抓公共基礎課設置創新創業通識課程,一手抓專業基礎課融入創新創業思維訓練;針對提升層,將創新創業崗位設置、創新創業實踐課、創新創業大賽評審標準、創新創業專項職業能力認證四者互融互通,在學習中學會創新創業;針對精英層,聯合行企企業,將創新創業實戰課程建在專案上,以專案孵化積分換創新創業學分。
  3.創新方式,培育創業導師。通過創新創業教學、賽事指導、資源建設等多種方式,釆取校企互兼互聘模式,培養專業性強的創新創業師資。打造一批真正有創新創業常識、能開展創新創業教學、能指導創新創業賽事、願意投身創新創業實戰的導師隊伍。
  4.創新合作,升級育人空間。實施「與企業聯盟、與行業聯合、與園區聯結」的「三聯」創新策略,打造多樣化的創新創業人才培養陣地,包括校園、孵化園和產業園。用好教室、實訓室、工作室、雲教室四個空間,讓崗位要求匹配課程內容相結合、生產運行匹配教學週期相結合、崗位實習匹配預就業創業相結合,實現線上線下、校內校外、課內課外聯動培育創新創業人才。
  (四)機構促動
  在創新創業人才培育過程中,第三方服務機構在知識產權、技術諮詢、科技推廣、創業孵化、創新空間服務、金融服務等方面呈現出資訊化、專業化、市場化的特點,能充分利用其資訊平臺、社會資源,結合政府創新創業政策,解決高校與行企間脫節的問題,從而催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
  1.搭建平臺。第三方服務機構通過整合政府、行業、企業、學校、科研院所等各方資源,搭建專業化綜合服務平臺,提供資訊共用、政策解讀、創業諮詢、賽事組織、創業輔導、成果交易等功能,為政府政策落地、院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行企創新創業提質增效和人才高質量就業創業提供解決方案。
  2.精准服務。第三方服務機構發揮專業優勢,一方面,主動參與院校創新創業人才培育與研究,對接創新創業實訓實踐基地,開發符合行企需求的創新創業實踐課程,為行企提供定制化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另一方面,精准分析院校科研成果轉化優勢、行企創新技術成果需求、資金和人才需求,促成院校創新人才資源、知識產權資源、技術創新成果與行企合作交易,提供精准服務。
  3.科學評價。第三方服務機構不僅可以承擔科學構建創新創業人才培育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的職能,而且可以對創新創業人才培育成效、眾創空間認定、創新創業工作典型案例、創新創業學術論文、創業導師、創業專案競爭力等進行科學評價,以評促建,引導各主體積極參與創新創業人才協同培育。
  兩岸共同富裕承載著全體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期盼,讓全體人民公平獲得積累人力資本和參與共創共建的機會,依託創新創業人才培育,發揮創新創業效能,帶動兩岸人才、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推動兩岸共同富裕。
  (張建青 鄢木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