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介道路交通法 未表決是否引扣分制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到立法會大會引介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未進入一般性表決階段,立法會之後再安排會議,而政府未有在法案內建議生效日期。
  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稱,會建議法案通過後,經一段較長時間才生效,因需要補充法律等配合,亦需時宣傳法律。而法案唯一新內容是加入「扣分制」,希望立法會共識是否行「扣分制」,並強調扣分制的必要性和目的是為加強行人和駕車的安全。
  多位議員關注「扣分制」的立法原意及必要性,亦有議員引述駕駛者反映擔憂「扣分制」會矯枉過正,不同意「扣分制」不設清零機制。
  羅立文回應時強調法案唯一新增的是「扣分制」,要取得的共識是實行與否,顧及到法案難以達到共識,「三十個人有三十個意見,駕駛者有駕駛者的角度,行人有行人的角度」,故政府持開放態度,進入細則性時可逐條條文商議,亦相信未來有不少地方會有改動,最終版本與現時的最初文本可能會有很大轉變。並提到,即使現時交到立法會的最初文本,亦已經歷多個版本的修改,坦誠在政府內部達成共識也不易。
  儘管現只是引介法案,不進行討論,但多位議員仍就條文內容提出疑問,包括輪椅通行、禁止行人過馬路使用手機、逃避責任罪等。羅立文重申,政府持開放態度逐條逐條條文傾,「我哋不是聾的,聽到社會的聲音。」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補充,願意細則性討論時多與議會交流,爭取最大公約數,至於「扣分制」的清零問題,亦願與議會再溝通,「扣分制」雖有阻嚇性,亦不會濫罰,職業司機毋須過份擔心。
  另外,林宇滔、李良汪質疑法案抵觸「立法法」,法務局代表回應指,法案與「立法法」兩者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