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決定押後討論 經屋夾屋移轉法案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到立法會大會引介和一般性討論及表決《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法案,經過1個多小時討論,由於政府未能清晰釋除議員疑問,最後經立法會大會表決通過,決定押後討論法案。
  羅立文在引介法案時稱,立法為「執返正」過往的問題。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加快和簡化將單位的業權轉移給小業主的程序。立法是優化政府內部程序,對小業主業權並沒有分別。他指出按照基本法規定,土地是國有,澳門特區只是行駛使用權,負責管理土地.過去政府按土地法規定將地批給房屋局發展經屋,再由政府向房屋局購買單位給小業主,而未來政府不會再將土地批給政府部門,因此需要立法,立法後批地程序就沒有,法律生效後,特區政府決定將土地用作經屋,公建局就可馬上開展利用土地,不用再等批給階段。而未來特首決定那些土地可建學校、經屋、夾屋和其他用途即可起動。他又稱,希望透過立法處理現時新城 A區正興建的經屋,如何轉移單位業權給小業主。而房屋局一直沒有利用土地,只是負責分配單位、開隊、後續手續,包括臨時登記及永久登記,制定買賣預約合同等。
  不少議員發言難以理解政府的立法理據,並擔憂實務操作的問題,亦有議員質疑政府立法為繞過土地法規定。
  羅立文稱,立法是「就住土地法嚟做」,已諮詢不少部門的法律專家,但沒有聽到有問題的聲音,反而想不到在立法會聽到「咁大的反對意見」。強調立法主要是簡化內部程序,對小業主業權及權利完全無影響。
  政府官員及立法會部分議員各執一詞,爭持不下。立法會第一秘書何潤生動議引用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一百一十四條第四款「在有必要時,全體會議得議決將法案的內容分開進行討論」,建議下次會議再作詳細討論,獲得立法會大會廿九票贊成、一票棄權通過。
  立法會主席高開賢表示,由於政府未能清晰釋除議員疑問,宣佈經立法會大會表決通過,押後討論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