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場館舉行大型演出活動尤應重視安保工作

  賀一誠頒發的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其主旨是在於協調於在澳門特區政府場地及設施舉行的大型戶外演出活動的相關工作,並就有關申請的審批提供意見。
  這個「相關工作」,應當包括安全保衛工作。正因為如此,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的成員中,就包括有治安警察局和消防局的代表。前者,是較為廣義的安全保衛工作;後者,是對包括失火、舞台裝置崩塌、發生人群踩踏,甚至地震等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誠然,在所有的場地進行的大型演出活動,都必須重視及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而在政府場館舉辦的大型演出活動,因為在客觀上等於是政府為其「背書」,發生任何的大小意外事故,都與特區政府的聲譽攸關,因而就更需要重視及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月前在氹仔東亞運動會體育場舉行的韓國某人氣男團的演唱會,雖然正反面的意見都有,但對於在演出結束後,觀眾們在離場時沒有發生任何意外,卻是重口一聲地讚賞的。實際上,這反映了包括市民和遊客在內的觀眾們有高度的安全意識,有序地離場,沒有爭先恐後;也包括演出單位及澳門警方的指揮得當,臨場靈活發揮。這也可說是凸顯了在大型演出活動範疇具有特色的安保工作是出色的。
  但「不怕一萬,只怕萬一」,仍然需要「居安思危」地繼續做好大型演出活動尤其是在政府場館舉行的大型演出活動的安保工作。實際上,大型演出活動普遍具有一定的規模,參與人數衆多,並且參與人員在一定時間內高度密集,容易造成活動場地的飽和狀態,超出活動場地、交通系統或者組織者管理能力的負荷。而且就澳門特區來說,入場觀眾既有本澳居民,也有外地遊客尤其是專程遠道而來的「粉絲」,各類人群的欣賞習慣不同,一旦發生矛盾、摩擦和意外情况,就極易出現現場及周邊秩序混亂,引發擁擠和踩踏風險。倘若存在可能會有的管理不善或指揮失當的因素,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就在所難免。
  大型演出活動一般具有重大的社會影響,甚至是區際以至是國際影響。而在當前,由于國際恐怖分子、民族分裂分子的活動猖獗,敵對分子、刑事犯罪分子、邪教組織的敵視和破壞,尤其是在澳門和香港都建立和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制及機構之後,都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一國兩制」展現新成就,某些敵對勢力「亡我之心不死」,必定會窺測時機,進行破壞搗亂,可能會借大型演出活動舉辦之際,實施縱火、爆炸等暴力恐怖活動和煽動鬧事等其他破壞活動。與此同時,內部矛盾也還將長期存在,不排除也會有個別人採取過激行為向特區政府施壓,而大型演出活動尤其是在政府場館舉行的大型演出活動,就成為這些人製造影響的重要目標。
  因此,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在審批每一項在政府場館舉行的大型演出活動時,都應從幾個方面壓實安全保衛的責任。對大型演出活動的舉辦者,應當要求其具體負責下列安全事項:一、落實大型演出活動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員崗位職責;二、保障臨時搭建的設施、建築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三、按照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成員的治安警察局和消防局的要求,配備必要的安全檢查設備,對觀眾進行安全檢查,對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承辦者有權拒絕其進入;四、落實醫療救護、滅火、應急疏散等應急救援措施幷組織演練;五、對妨礙大型演出活動安全的行爲及時予以制止,發現違法犯罪行爲及時向警方報告;六、配備相應的專業保安人員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員。
  保障大型演出活動的安全,不單止是演出單位的責任,同時也是提供場地的政府場館單位的責任。因此,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在批出大型演出活動後,也應同時責成場館管理者具體負責下列安全事項:一、保障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安全標準和安全規定;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的規定;三、保障監控設備和消防設施、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四、根據實際條件提供必要的停車場地,幷維護安全秩序。
  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在批出大型演出活動後,也應當做好教育宣導工作,要求觀眾遵守各項規定:一、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不得妨礙社會治安、影響社會秩序;二、遵守大型演出活動場館的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檢查,不得携帶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等危險物質或者非法携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三、服從安全管理,不得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不得圍攻演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不得投擲雜物。
  其實,做好在政府場館舉行的大型演出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還應注意做好演出場的安全防護工作,尤其是具備防火設施、滅火措施,演出活動應識別過熱源、明火火源、火種及易燃物,幷設有防止火灾事故發生的安全防範措施。其中包括:一、防電,識別人可能觸及的供電電源和用電設備,識別安全接地保護設施和絕緣保護、隔離保護、防觸電保護的有效性;防止觸電或設備損壞。二、防墜,識別高空可能墜落的墜落物和人可能墜落、跌落、摔傷的危險點或高差點,識別防止墜落、跌落的防護措施有效性或隔離危險源的有效性;識別大型裝置、裝備、設備可能傾倒、倒塌的危險物及防護措施;防止舞臺、看臺坍塌、倒塌和塌陷等事件發生。三、防滑,識別可能引起演出通道、表演區等演員活動區域地面濕滑、高低錯落、障礙物等危險源,設有防止衝撞、羈絆、碰撞、意外移動等防護措施,防止演職人員滑倒、摔倒、扭傷、磕碰、擠壓等傷亡事故發生;防止舞臺濕滑導致舞蹈演員摔傷;跑場通道過窄導致演員磕碰;跑場過道右臺階,導致演員摔倒;疏散通道狹隘,意外事故發生時疏散過程發生擁擠、踩踏事件;舞臺側台裝卸貨物處距離地面過高或過遠;運輸、裝台、拆臺過程發生碰撞、跌落等事故。四、防爆,識別可能引發爆炸、襲擊等事件的危險源及防止爆炸物、非道具槍支及其他襲擊器件進入場館的措施。
  防範於未然,還應進一步制定倘有事故發生的應對措施制度。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應該立即將現場狀况彙報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在或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同時要以現場觀衆爲重,無條件承擔組織、指揮、搶救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暫停演出,安保人員護送演職人員撤離現場的同時,利用現場演出音響設備指揮觀衆聽從安保人員指揮有序撤離現場,阻止觀衆向台上擁堵。安保人員配合醫療人員搶救受傷人員自救和互救,及時送到指定醫療地域救治。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通知交警和急救車到達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組織警力維護交通秩序,疏導車輛,防止車輛滯留,阻礙正常車輛通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