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如任「司法院長」能否堅持「憲法一中」?

  就在賴清德與卓榮泰忙於「組閣」之時,突然傳出謝長廷將會出任「司法院長」的消息,引發一陣爭議。國民黨陣營認為謝長廷是高政治性質之人,完全不適合擔任「司法院長」一職,因為「司法院長」要主持「大法官會議」,「大法官釋憲」是人民權益受損求救的浮木,應該不要用政治出身,應用學者、法官出身,而謝長廷當駐日「代表」都幫日本講話,這樣的人當「司法院長」不能接受。而民進黨內的各個不同派系則有不同評議,其中有人認為,正因為有派系希望能由「自己人」出任「司法院長」,因而採用「見光死」的手法,把最有可能出任此職的謝長廷「打下去」。
  由於謝長廷是卓榮泰的「師傅」,卓榮泰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擔任時任「立委」的謝長廷的助理,因而成為由謝長廷創建的「福利國連線」的骨幹。民進黨「全代會」通過「解散派系」的決議後,「福利國連線」轉型為「謝系」,卓榮泰仍然是「謝系」的骨幹。因此,台灣政壇上普遍認為,是卓榮泰出於「報恩」的心態,向賴清德建議提名謝長廷為「司法院長」,與他這個「行政院長」「平起平落」。
  正因為如此,在上週四卓榮泰召開記者會,公佈「內閣」的第二批「閣員」名單時,就有記者追問此人事動向消息是否屬實。而卓榮泰則回答說,「司法院」人事時程未到,現在賴清德與自己在商量、討論「內閣」人選比較多,而且也沒有做任何討論,也沒有任何的計畫,同時「司法院長」提名是「總統」的職權。
  實情確實是「司法院長」及「大法官」的提名是「總統」的職權,作為準「行政院長」的卓榮泰沒有提名權。但卓榮泰卻在公在私,都有向賴清德作出建議的建議權。
  實際上,按照「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司法院」設有「大法官」十五人,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而現任「司法院長」許宗力是由蔡英文於二零一六年十月提名並獲「立法院」通過,十一月一日就任的。無論是有「任期保障」的八年,還是作為「司法院長」沒有任期保障,已經幹了將近八年的許宗力是應當交出「司法院長」這個職位了。這就為謝長廷要接任這個職位提供了最佳機會。
  謝長廷是律師出身,符合出任「大法官」並當選「司法院長」的六項條件之一: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而與謝長廷一道為「美麗島軍法大審」的被告擔任義務辯護律師者,陳水扁曾當選為「總統」,他與張俊雄、蘇貞昌等當過「行政院長」,其中蘇貞昌還是前後兩次出任「行政院長」。因此,在蔡英文時期遠走日本,離開權力核心的謝長廷,確實是有著「回歸博愛特區」(「司法院」在「總統府」旁邊)的強烈意願。早在去年就曾傳出謝長廷出任「司法院大法官」,一度在政壇掀起波瀾,謝長廷當時表示,他和朋友說不要推薦他,但這不代表他沒有資格。而現在「信賴團隊」的重要成員之一,自己的「徒弟」卓榮泰即將出任「行政院長」,擔任讓謝長廷再次燃起出任「司法院長」的希望,作為今年已經七十七歲的自己,在台灣政圈的最後一程。
  但是,即使是謝長廷獲得賴清德提名,還要經過「立法院同意」這一關。按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以及「考試委員」、「監察委員」,這些職位的任命全部都要「立法院」過半同意。而民進黨目前只有五十一票,因而必須至少還要爭取到六票,才能過關。謝長廷作為找一個政治敏感度高的人選,國民黨和民眾黨「立委」未必「買單」。
  但謝長廷曾經有過的「憲法一中」政治立場,可能會讓國民黨和民眾黨黨團,出於「在一堆爛蘋果中挑出一個不太爛的」策略考慮,還是將會給予謝長廷幾票,使其「低空掠過」地驚險闖過「立法院同意關」,讓他出任此職的認受性降至最低。
  司法院是台灣地區的「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審判、公務員(含司法官)懲戒,並設有大法官十五人,組成「憲法法庭」審理違反「憲法」案件、統一解釋法令、「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政黨「違憲」解散案。司法院本身並不職司審判權,而是由轄下的各級普通法院、行政法院、懲戒法院實行該權力。而現任的「大法官」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都是由蔡英文提名的,大多都有「台獨」傾向,更是在「立法院」行使提名權而對其進行質詢時,明確主張「兩岸是特殊國與國關係」。因而被國民黨「立委」質疑為「解釋『憲法』者卻不認同『中華民國憲法』」。但由於當時民進黨的「立委」議席佔多數,而被其強闖過關。現在,民進黨在「立法院」的議席不過半,再提名「傾獨」者為「司法院長」,可能過不了「立法院同意關」,因而就考慮提名曾經提出過「憲法一中」的謝長廷。
  實際上,二零零五年時任「行政院長」的謝長廷,為籌備在二零零八年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要做出比連戰訪問大陸獲得對岸許多「惠台」措施更好的「成績」,向陳水扁建議開放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並獲準,還針對台灣內部以至對岸對民進黨「台獨黨綱」的疑慮,提出「憲法一中」。後來在前往大陸訪問並返鄉「尋根」時,提出「憲法共識」。當時許多親藍學者研判,這是民進黨人中最接近「九二共識」的論述。
  時隔十多年,如果謝長廷能夠出任「司法院長」,是否仍然會堅持「憲法一中」或「憲法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