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房住不炒」底線要「救市」不能「托市」

  行政會昨日完成討論《取消與不動產需求管理相關的稅務措施》法律草案,建議調整本澳不動產需求管理措施的政策方案及其中有關稅務措施的法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以緊急程序處理。該法律草案與立法會前日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的《訂定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一樣,是並為列入《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附錄二」《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區政府的法律提案項目》中的,但都是在二零二四年的上半年以至是第一季度年,特區政府就擬制法案並送請立法會履行立法程序,其中《取消與不動產需求管理相關的稅務措施》法律草案,特區政府還建議立法會以緊急程序處理。這足可見「計劃趕不上變化」,也顯示澳門特區政府是審時度勢、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針對時勢及任務的變化,隨時調整補強政策措施,並為之提供法律依據。這也可說是「一國兩制」下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模式,符合「賢能愛國者治澳」的原則。
  行政會昨日完成討論的《取消與不動產需求管理相關的稅務措施》法律草案,是繼去年年底,特區政府因應市場環境變化適度放寬不動產需求管理措施,擬制《修改第2/2018號法律〈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法律草案,並經立法會審議及通過,成為澳門特區今年的「一號法律」,確定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不再向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人士徵收樓價百分之五的取得印花稅,並放寬相關樓宇按揭措施,包括本澳居民購置住宅的按揭成數上限為百分之七十,購置經濟房屋的按揭成數上限為百分之九十,不再設不同的按揭成數金額檔次上限之後,再次進一步放寬對不動產交易的限制,幾乎是對住宅樓宇交易的「全面『撤辣』」。
  按照《取消與不動產需求管理相關的稅務措施》法律草案建議的內容,將取消特別印花稅、額外印花稅及取得印花稅,亦即撤銷二零一八年為阻遏樓市過熱而推出的「加辣」措施。除了是建議全面取消購買第三個或以上住宅徵收百分之十的「取得印花稅」之外,還建議取消徵收購買物業兩年內轉名的「特別印花稅」,以及徵稅對象主要為非本地居民置業的額外印花稅。與此同時,澳門金融管理局作出配合,對樓宇按揭發出新的指引,統一本澳居民及非本澳居民按揭成數上限為百分之七十(購置經濟房屋按揭成數上限維持百分之九十),並暫停實施按揭貸款利率上調兩個百分點的壓力測試要求。
  不過仍有「但書」,政府聲明,上述措施並不妨礙政府因應情況再次推出有關的不動產需求管理措施,包括採取其他如調節公共房屋及土地供應等的可行手段,維持不動產市場的穩定。
  在對住宅樓宇交易「全面『撤辣』」後,澳門住宅樓市交易恢復正常市場運作,裨益於「剛需」居民的換樓及擴大居住面積的需要,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滿足房地產業者的經營需要,因而可說是「救市」的措施。但財政局局長容光亮也强調,政府幷非是要「托市」,而是應具體市場變化作出適當反應。他以香港全面「撤辣」爲例,反映政府取消需求管理措施後可釋放購買力,需求管理措施幷非主要影響價格的原因。澳門現時自置物業(私人房屋及經屋)的住戶占百分之七十三點四,政府考慮到物業是澳門家庭及企業持有的資産主要成份之一,樓市的穩定與市民、企業息息相關,市民普遍希望地産價格穩定,不希望「大上大落」,因而取消不動産需求管理措施。
  應當說,澳門特區對住宅樓宇交易的「全面『撤辣』」,既是針對澳門樓市的實際情況,也是參考周邊地區對樓市政策的最新措施。實際上,正如容光亮所指,澳門樓價在疫前疫後的變動不是太大,而是成交量變化大,二零二一年成交量有五千多宗,而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只有二千多宗,市場出現萎縮,間接令市民變現流動性相對大減,影響不動產的流動性,對佔經濟影響相應較大。由於房地産行業占特區産業較大的份額,一般占百分之十,有需要采取必要措施促進地産市場的活力,使資金有出路。
  而在內地各地,紛紛採取各種不同的措施「救市」,有的省區市的「救市」措施還很進取。而在同樣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特區,也已推出了以全面「撤辣」爲標誌的「救市」措施,一個多月來交易市場活躍,住宅物業成交量顯著增加,但一、二手樓宇價格無顯著上升,甚至有部分下跌,總括而言沒有熾熱炒賣的跡象出現,甚至有大型地產發展商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新樓盤。反映政府取消需求管理措施後可釋放購買力,需求管理措施幷非主要影響價格的原因。在此情況下,澳門特區不能成為「救市」措施的「低窪地」甚至「孤島」。
  但是,「救市」不等於「托市」,否則可能會適得其反,再次掀起樓市過熱的虛火,這是違背「房住不炒」原則的。實際上,內地即使是樓市極為嚴峻,恆大等「巨無霸」頹然倒下,但中央仍然堅持「房住不炒」原則。最近召開的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明確了二零二四年的重點任務,是推動住房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再上新臺階。會議指出,今年的工作要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後破,重點抓好四大板塊十八個方面工作。住房和房地産板塊,會議指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適應房地産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新形勢。亦即「房住不炒」的大方向不變,但會更强調精准施策。在全國向保障房和商品房共建的雙軌制下,對于房産回歸居住本質幷不會發生改變。對于房地産市場的平穩發展,解决更多新青年、新市民居住問題的要求幷不會發生改變,房地産市場的良性發展既是中國經濟穩定的重要基石,也是穩民生的重點所在。
  有不少房地產業者提出恢復「置業移民」的政策。從當年特區政府基於「置業移民」政策引發許多社會弊端,並導致政府的主事官員被捕判刑的情況,而終止「置業移民」的態度看,可能不願承擔「重蹈覆轍」的風險。退一步來說,即使是有很強烈的恢復「置業移民」的訴求及需要,也不能像過去那樣的「低門檻」。實際上,香港特區最近恢復「投資移民」,最低「門檻」是三千萬元,是澳門過去「門檻」的三十倍以至六十倍。另外,也必須比照「人才引進」的程序,摒棄「第三地居留權」等要件,而且獲批准者必須是由內地公安機關發出「單程證」並撤銷其內地戶籍,以堵塞一切「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