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討論七工程案 配合氹仔中區-2詳規

  【本報訊】城規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討論七幅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關注位於氹仔近菜園路原卓家村土地,該土地涉及4,661平方米,將歸還約一半土地予政府用作公共街道、建設公共設施和氹仔北都市化整治計劃。有委員關注地段建設如何和氹仔中區-2的詳細規劃作配合。
  首幅為鄰近氹仔泉澧花園的一幅卓家村地段,將歸還一半土地予政府作公共街道及公共設施,餘下土地為二千四百多平方米,建議用途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1類旅遊娛樂用地,樓高限制為90米。該幅土地面積原為4,661平方米,根據氹北都市化整治計劃,政府要求騰空及歸還2,353平方米土地作為公共街道及政府土地,承批人負責設計及建造該工程,並須當局審批。業權人可向政府申請100平方米批地,經重整後土地面積約2,407平方米。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十四倍,最大許可土地覆蓋率為百分之百。規劃圖草案又要求地面層須退縮形成公共行人道等。公示期間共收到十七份社會意見,有反對建住宅,建議建設街市、衛生中心及休閒設施等。
  工務局回應時表示,正開展的氹仔中區-2的詳細規劃,已包含氹仔北區範圍,會綜合考慮社會發展需求作調整和整體規劃,收回的土地會用作公共設施,又指出原卓家村內有很多地段未被開發利用,公共道路欠缺,規劃上希望預留空間配合發展,促進土地利用和活化。至於限高90米,工務局解釋,由於「割得」較多,因此地積比率倍數相對較高。
  有委員引述有公示意見關注環評及風流動評估等。工務局代表表示,當時編製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時,曾環境評估及空氣流通評估,兩個評估的結論均是正面的。當區現正進行的氹仔中區2的詳細規劃,已包括氹仔北區範圍,將綜合考慮現時情況及社會發展需求去進行氹仔中區2的規劃,及考慮需否對氹北都市化整治計劃作出調整。又補充氹北都市化整治計劃的數據資料,未來氹仔中區2詳規亦會考慮。
  至於該幅土地的三個臨街面均保留車輛出入口。工務局代表表示,氹仔卓家村較特別,裏面許多地段都是未開發利用,公共道路相對欠缺,可預見未來或需設臨時道路配合周邊地段的發展及相應的交通需求,因此預留更多空間去配合每幅土地的發展時程。
  有委員關注該幅卓家村土地,擬作公共設施的土地,被公共街道斬成兩半。工務局代表表示,2013年出臺的氹北規劃研究,已綜合考慮所有區內土地。該幅卓家村土地,部分私有土地允許建樓及配套設施,同時要求業權人騰出不少土地建設公用設施及公共街道。由於要求割出來的土地較多,因此餘下土地的(地積比率)倍數相對高一些。又透露該幅土地已入則,批出的規劃圖草案條件與之前一樣,而且不涉及古樹保育,認為有條件可發出規劃圖草案。
  中央已批准澳門國際機場擴建填海,城規會還討論澳門機場的規劃圖草案。該幅機場土地面積原為177.9萬平方米,需歸還政府1.5萬平方米土地,同時可向政府申請批地148.8萬平方米土地,重整後土地面積為325.2萬平方米土地,高度應遵守民航局具約束力的意見;部分土地預留作架空輕軌站用途。
  有委員關注機場連接橋拆卸的道路通達問題。工務局代表表示,根據國務院批覆機場擴建填海的檔,未來澳門機場將設四條新的交通橋,性質如同澳門和氹仔之間四條連接大橋,是架空在水面上,並不屬於填海用地。規劃條件圖草案標示的土地範圍為批覆合同的土地界線,因此見不到四條交通橋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