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議法律適應化 處理五百項法律法令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會議,討論《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三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適應化及整合》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法務局局長梁穎妍等出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及秘書梁孫旭會後表示,1976年至1999年前公佈至今仍生效的法律及法令約有500項,今次法案將對1976至1993年公佈的249部法律及法令進行適應化及整合和清理,當中202項法律和法令需要適應化和整合,47項需要清理。政府下一階段會將處理1994年至回歸日前公佈至今仍生效的248部法律法令,作適應化、整合和清理,將於今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法案。
  黃顯輝稱,委員會關注政府會否清理或整合澳門回歸前的訓令,政府回應稱1976年至回歸日前共有6740多項訓令,考慮到訓令多數是針對行政行為及技術事宜,會按輕重緩急,現階段未有計劃作清理、適應化或整合。同時,1976年前澳葡政府制定的法例或法規,政府現階段亦未有統一處理計劃,將由各部門評估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