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流失文物該如何「回家」

  最近,一部短劇《逃出大英博物館》爆火出圈。短片採用擬人手法,講述了一盞來自中國的小玉壺逃出大英博物館,央求在國外工作的中國記者帶其回國的故事。
  那麼,現在還有多少中國文物流落在外?它們又該如何回家?近日,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霍政欣在接受《方圓》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流失文物回家之路漫長,難以一蹴而就,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超1000萬件中國文物流失國外
  據中國文物學會統計,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超過1000萬件中國文物流失到歐美、日本和東南亞等國家及地區,其中國家一、二級文物達100餘萬件。
  目前,中國外流文物的種類主要是陶瓷器、玉器、青銅器、繪畫、書法、雕塑、漆器、絲織品、傢俱等。其中,佛教造像與壁畫均來自佛寺或石窟,主要是中國人或外國人直接去佛寺收購或盜竊的。其他文物多是家族世代相傳下來的傳世品。還有一些是以青銅、陶瓷與部分佛教雕塑等為主的出土品。
  據霍政欣介紹,我國近現代文物流失的歷史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19世紀中葉到20世紀初,戰爭使中國大量的文化遺產被摧毀。例如1860年英法聯軍搶劫圓明園和1900年八國聯軍搶劫北京城,他們通過戰爭、不正當交易等手段對中國的珍貴文物進行瘋狂掠奪,使圓明園中大量瑰寶流落國外。
  第二個階段是1920年到1949年,雖然當時國民政府制定了文物保護法律,但混亂的局勢使其形同虛設,搶掠、非法盜掘、走私等行為使很多文物流失海外。其間,一些外國人(包括探險家、博物館策展人、大學教授等)在來中國探險時,就直接低價購買或免費將文物從中國帶走。
  第三個階段是新中國改革開放至今,雖然有關部門在不斷完善相關法律,加強執法,但仍有部分珍貴的文物通過盜掘走私被販賣到海外。
  海外流失文物「回家」有哪幾種途徑
  據霍政欣介紹,目前文物返還主要有外交、司法和民間三種途徑。
  一是外交途徑,在國際法的框架下開展返還工作。國際社會已經制定了一些旨在打擊文物犯罪、促進非法流失文物返還的國際條約。近年來,我國與美國等多個國家簽訂了關於防止文物非法出入境以及促進文物返還的雙邊協議,並且已經借助這些國際條約成功地實現了多批珍貴文物的返還。
  二是司法途徑,在文物流失目的國的法院,通過提起司法訴訟要求返還。儘管國際條約是文物返還的重要法律武器,但具有無溯及力、僅對公約成員國有效等局限性,因此,需要借助其他途徑實現非法流失文物返還。對於證據確鑿的被盜流失文物,在研判相關國家國內法的基礎上,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開展文物返還工作。
  三是民間途徑。不少愛國人士及友好人士在文物返還方面也起到了積極作用,他們主動捐贈流失文物,促成許多文物回到祖國懷抱。捐贈是比較常見的文物回歸方式。比如中國從法國追回圓明園獸首事件中,法國皮諾家族從原持有人手中購下兔首和鼠首,無償捐贈給中國,中方最終通過被捐贈的方式追回了海外流失文物。
  從1949年至今,我國通過執法合作、司法訴訟、協商捐贈、搶救徵集等各種方式追索流失文物,成功促成了300餘批次、15萬餘件流失海外中國文物的回歸,其中就包括2014年青銅器皿天全方罍器身回家,2018年西周青銅虎鎣抵鄉,2020年流失整整160年的馬首銅像正式歸藏圓明園。
  跨國追索流失文物障礙不少
  在霍政欣看來,作為世界上文物流失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目前我國文物回歸的現實途徑和狀況說明,國寶回歸的法律和現實的障礙著實不少。對非法流失文物進行追索,是最合理的方式,但存在法理上的困難。
  第一,現有國際公約約束力較弱,無溯及力,實際效用有限。國際公約只對締約國有效,而西方文物流入國出於自身利益考量,大多不加入文物返還公約,這導致此類公約的實際約束力大打折扣。此外,相關公約均制定於20世紀後期且無溯及力,無法適用於其生效前被劫或被盜的文物。
  第二,文物返還領域的國際法規是由西方文物市場國主導制定的。由於歷史原因,我國基本上沒有參與當代文物返還領域國際條約的制定,發展中國家在整體上發揮的影響力也相對有限,本領域國際法規則系由歐美大國主導制定,明顯不利於維護文物流出國的利益,這是包括我國在內的廣大文物流失國追索文物舉步維艱的重要原因。
  第三,文物追索受制於西方文物市場國的法院及其國內法。從當前文物追索實踐來看,通過司法途徑追索流失文物一般須在文物現所在國的法院提起訴訟。因此,文物追索事實上受制於西方文物市場國的法院及其國內法,這一狀況對文物原屬國明顯不公和不利。
  「目前來看,能夠在文物追索中實際起到作用的,主要有197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通過的《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下稱『1970年公約』)和1995年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通過的《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但現實問題是,一些文物流入國並未加入此類公約,且公約無溯及力,加上各國國內法有訴訟時效,也為追索文物製造了一些困難。所以現在追索的文物,主要還是當代非法出境的文物。」霍政欣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司法跨國追索文物判令返還第一案」。2022年7月19日,福建省高級法院對「章公祖師肉身坐佛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三明市中級法院一審關於荷蘭收藏者奧斯卡應返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判決。
  歷時7年,「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終於得以判還,這是中國法院就海外流失文物行使管轄權並作出判決的首個案例,開啟了我國民間通過民事訴訟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新途徑,也是我國近年來,加強涉外法治建設,通過法律手段保護我國及公民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件。
  文物追索需完善相關法律與機制
  「請大英博物館無償歸還中國文物」近日登上了熱搜榜。
  大英博物館為何不願歸還文物?2002年12月,西方多家著名博物館聯手發佈《環球博物館價值宣言》,拋出所謂的「文物國際主義」理念,以此拒絕返還文物,產生了較大的國際影響。其中,大英博物館不返還文物的一個理由就是「這個不是英國的博物館,而是環球博物館,是給全世界的人來欣賞文物的」,另一個理由則是文物在英國得到了更好的保護研究。
  在霍政欣看來,隨著發展中國家文物保護水準的提高,大英博物館拒絕返還的理由越來越顯得虛偽,特別是隨著整個國際輿論環境與國際法律秩序不斷向著更加公正的方向邁進,這些說辭和態度也顯得越來越孤立。
  說到更有效地追索流失文物,霍政欣提出了自己的建議:「一是修訂文物保護法,構建完善的文物追索法律制度,制定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條款,明確追索主體和主責機構,為文物追索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二是穩妥推進『1970年公約』適用於香港及澳門地區。『1970年公約』是我國加入的最重要的文物返還條約,但尚不適用於港澳地區。只要港澳地區游離在該公約的適用範圍之外,我國打擊文物販運的努力就無法取得決定性勝利,承受的國際壓力也會越來越大。三是進一步完善海外回流文物的稅收與文物市場交易法律與政策。四是依託『一帶一路』倡議,深入推動流失文物追索返還的國際合作,開闢推動流失文物追索返還的交流通道與合作路徑。五是積極推進文物追索返還領域國際法制度與規則的改革進程,為國際法朝著更加公平正義的方向發展發揮建設性作用,為破解文物追索這一世界難題貢獻中國力量。」
  「洛陽親友如相問,一片冰心在玉壺。」或許這就是《逃出大英博物館》選玉壺作為故事主角的原因。希望她和她的家人們早日回家。
  (劉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