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語
近日,澳門發生倫常命案,一名74歲男子疑不滿妻子準備的晚餐,雙方初則口角繼而動武,其間男子用斬骨刀連斬其71歲妻,妻子身上至少16處刀傷,同住女兒回家後發現父母倒臥廚房,隨即報警求助,女傷者經搶救後證實不治。涉案男子涉嫌觸犯加重殺人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調查顯示,這對夫妻此前並無報警記錄,看似平靜的家庭生活下,積壓的情緒如何突破理性防線?從社會學視角審視,這類極端案件往往是長期溝通失效、矛盾迭代累積的爆發式呈現。當婚姻關係從情感共同體異化為日常瑣事的角力場,缺乏制度化的矛盾疏導機制,便可能讓瑣碎爭執成為壓垮家庭的最後一根稻草。
數據更直觀揭示著問題的緊迫性,去年澳門離婚登記達1300多宗,近十年數據顯示每三對夫妻就有一對走向破裂。離婚背後衍生的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糾紛,使每年超200宗家事案件進入強制調解程式,而司法系統面臨的壓力僅是冰山一角,更多未進入訴訟的家庭矛盾,或在沉默中潰爛,或在衝突中激化。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以上這起令人扼腕的倫常命案,以極端方式叩擊著社會對家庭關係治理的反思,正如命案中暴露的困境,當夫妻間的溝通管道阻塞,社會缺乏及時介入的專業力量,家庭便成為風險積聚的「密閉容器」。現行制度下,家庭糾紛的解決路徑要麼是忍氣吞聲的內部消化,要麼是對簿公堂的法律對決,唯獨缺少介於兩者之間的柔性調解機制,這正是《家事案件調解制度》試圖填補的制度空白。
立法會6月11日細則性通過《家事案件調解制度》,公佈後明年元旦生效。法律規定訴訟離婚、親權行使、扶養給付、家庭居所分配四類家事案件,提起訴訟前須向社工局申請強制調解。法案獲普遍認同,唯一爭議點是調解員的資格。鑑於目前僅限社工局公職社工及具專業資格的註冊社工擔任,經培訓後初期約三十名家事調解人員。有意見憂慮未來調解員的工作壓力及多樣性。從制度文本到實踐效能的轉化,仍需穿越專業人才儲備、社會認知更新與多元資源整合的深水區,這不僅是對法律技術的考驗,更是對社會治理智慧的叩問。
立法強制調解的制度設計與價值
《家事案件調解制度》的出臺,標誌著澳門在家事糾紛治理邏輯上的一次關鍵轉向,從司法對抗轉向訴前修復。法案極具突破性地將訴訟離婚、親權行使、扶養給付、家庭居所分配四類高發性、高衝突性案件納入強制調解範疇,規定當事人必須先行向社工局申請調解,方可啟動訴訟程式。
這一訴前必經程式的設計,突破了傳統司法程式的對抗性邏輯,轉而以親屬倫理可修復性為前提,試圖在法律剛性之外注入家庭關係的修復可能。這個設計也直擊家事糾紛的本質痛點,它們深植於血脈親情與倫理關係,其解決不僅需要清晰的權利義務裁斷,更需要情感的疏導、關係的修復與未來的重建。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強調,該程式作為司法前置環節,既需遵守法定資格條件,又需兼顧家庭糾紛的特殊性,這種剛柔並濟的制度定位,折射出立法者對家事案件本質的深刻認知,婚姻破裂並非簡單的權利義務分割,更涉及情感紐帶的斷裂與修復、子女成長環境的重構等複雜維度。
冰冷的對抗式訴訟往往進一步撕裂親情、固化敵意,而專業調解則致力於在司法程式啟動前,搭建一個理性、安全、有引導的溝通平臺,努力從源頭上化解怨懟,尋找共識,避免「贏了官司、輸了親情」的雙輸局面。這種「治理前置」的思維,契合當代家事司法改革強調治療性法理的國際趨勢,澳門此舉具有開創性意義。
制度創新體現在程式細節的精心打磨,新增的「中止期間」條款保障當事人訴權,避免調解成為訴訟拖延的工具;調解員由社工局指定的公職社工與註冊社工擔任,初期約30人的專業隊伍雖顯單薄,卻標誌著家事調解專業化的起步。社工局副局長期許將逐步增加人手,這種「漸進式推進」的策略,既考慮到現有人才儲備的局限,也為未來制度完善預留了空間。
更值得關注的是制度對「家庭修復」的價值導向,區別於一般民事訴訟的勝負思維,家事調解試圖通過專業干預,讓當事人在對抗之外看到關係修復的可能,即便無法挽回婚姻,也能在子女撫養、財產分配等問題上達成相對平和的協議,減少訴訟對家庭的二次傷害。
然而,制度願景的實現高度依賴調解隊伍的專業素養。當前僅限社工群體擔任調解員的規定,引發業界對「能力適配性」的擔憂。家事調解協會理事長何嘉欣指出,家庭矛盾涉及法律、心理、親子關係等多重維度,現有社工雖具備個案經驗,但在處理複雜法律糾紛或心理危機時仍顯吃力。去年法務局轉介的200多宗調解案件,已暴露出調解員在應對財產分割法律條款、未成年人心理疏導等問題上的知識缺口。
家庭矛盾往往是法律權利、經濟利益、心理創傷、代際關係、溝通模式等多重維度難題的複雜交織。試想血案中的老夫婦,若在多年累積的日常摩擦、情感疏離階段就能接觸到專業調解,他們需要的遠不止於社工的情感慰藉與溝通協調。
他們可能需要法律人士清晰解釋婚姻財產、贍養義務等權利邊界,消除因誤解產生的恐懼與對抗;需要心理學家深度介入,疏導數十年婚姻中積壓的怨氣、無助感或老年抑鬱情緒,改善互動模式;甚至需要老年問題專家或醫護背景人士,幫助雙方理解因身體機能衰退、認知變化帶來的特殊溝通障礙與照護需求。
當調解員的知識結構和技能工具箱過於單一時,便難以精准「診斷」千差萬別的家庭癥結,更遑論開出有效的綜合治理「處方」。單一專業背景的調解隊伍在面對複雜、高危案件時,其干預的深度、效度與安全性均面臨嚴峻挑戰。
破除調解隊伍的能力短板
澳門欲使《家事案件調解制度》從紙面走向現實,從程式昇華為效能,真正成為守護家庭和諧的防線,亟需打破專業藩籬,構建一個「多元協同、深度專業、全程覆蓋」的家事調解新生態。立法會上議員們關於「擴大調解員資格範圍」的強烈呼聲,以及政府「未來有條件下考慮擴員」的開放性回應,已清晰指明了改革方向。首要任務是拓寬人才池,打造跨專業調解團隊。在建立嚴格統一的認證標準、倫理規範與監督機制的前提下,應果斷吸納多元專業力量加入調解員隊伍。
例如,法律界人士(律師、法律學者)的加入,能精准厘清複雜的法律權利義務,確保協議的法律可行性與公平性,減少因法律認知不足導致的反復爭執;臨床心理學家或心理治療師則專注於情緒疏導、創傷干預、關係動力分析與溝通模式重塑,處理深層次心理衝突;資深家庭服務工作者或家庭教育專家,能貢獻豐富的家庭關係調適、親子教育、危機干預實務經驗;甚至可探索引入有深厚社區威望的特定人士,處理涉及特定社群習俗或代際衝突的案件。
香港家事法庭附屬的調解服務,由律師、社工、心理學家共同提供的協作模式,有效平衡了權益訴求與情感修復,其經驗值得澳門借鑒。根據案件複雜程度,靈活採用單一調解員或「社工+法律/心理專家」的協同調解模式,將是提升效能的關鍵。
深化專業培訓,構建階梯式能力體系,是夯實調解力量的基石。對於現有的社工調解員以及未來納入的新血,必須超越基礎法律知識普及的層面,提供系統化、高階化、實戰化的深度培訓。這要求細化專業課程,強制增設家庭系統理論、發展心理學(尤其關注老年、兒童心理)、深度衝突轉化策略、家暴風險評估與安全規劃、成癮行為對家庭影響、高衝突人格應對、跨文化家庭溝通等核心課程。
強化實戰模擬同樣至關重要,需大量引入澳門本地真實家事案例進行情景模擬、角色扮演與深度分析研討,讓調解員在高度仿真的環境中磨練技能、積累應對複雜局面的能力。建立長效督導機制更是確保服務品質不滑坡的關鍵。應設立嚴格的「導師-學員」督導制度,邀請大灣區乃至國際經驗豐富的資深家事調解專家、心理督導師、家事法律專家組成督導團隊,為一線調解員提供持續、定期的個案督導、疑難問題研討和必要的情感支持,確保持續的專業成長與高標準的服務品質。
家事調解制度的落地,需要社會系統各環節的協同配合。在人才儲備層面,社工局需在未來半年加速培訓計畫,除現有30名調解員外,可探索與高校合作開設家事調解專業課程,建立人才儲備庫;在資源整合層面,政府可借鑒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協作經驗,雖暫不納入灣區調解員名冊,但可與內地家事調解機構開展案例研討、培訓交流,吸收成熟經驗;在公眾認知層面,需通過社區教育、媒體宣傳等方式,改變「調解即和稀泥」的刻板印象,讓更多家庭認識到調解作為「婚姻急診室」的積極意義。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制度與司法系統的銜接問題。當調解成為訴訟前置程式,法院需建立相應的銜接機制,對調解成功的協議快速完成司法確認,對調解失敗的案件優先排期審理,避免出現「調解拖延訴訟」的負面效應。同時,需建立調解效果評估體系,定期分析調解成功率、當事人滿意度、糾紛復發率等指標,為制度優化提供數據支撐。
七旬夫妻的悲劇警示我們,家事調解不僅是法律程式,更是社會情緒的疏導工程,唯有將專業力量、制度設計與社會支持網路有機結合,才能讓調解制度真正成為家庭危機的「防火牆」。
在法律框架下守護家庭情感內核
家事調解制度的價值,不僅在於減少司法負荷,更在於重構家庭矛盾的解決倫理,當法律不再僅是裁決工具,而成為修復關係的媒介,當調解不再追求是非對錯的判定,而致力於未來關係的重建,這種治理思維的轉變,恰是現代社會文明程度的標誌。
在實施層面,仍需警惕兩種傾向:一是將調解異化為勸和不勸分的道德綁架,忽視個體在破裂婚姻中的正當權益;二是將專業調解簡化為流程化操作,缺乏對家庭情感脈絡的深度理解。理想的家事調解,應是法律理性與情感智慧的平衡藝術。既尊重當事人的離婚自由,又引導其在子女撫養等問題上達成最優方案;既運用專業知識拆解矛盾,又保留家庭關係中可能存在的溫情紐帶。正如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所言,法案聚焦「與離婚相關或促進協議離婚」的案件,其本質是為破碎的家庭關係提供「有尊嚴的告別方式」,讓法律成為守護家庭最後一道防線的溫情力量。
家庭矛盾的治理,從來不是單一制度所能解決的命題。《家事案件調解制度》的出臺,是社會對家庭危機的積極回應,但其真正生命力在於能否在實踐中織就一張覆蓋預防、干預、修復的完整網路。從調解員的專業成長到社會支持體系的完善,從制度剛性到人文關懷的平衡,這條探索之路或許漫長,但每一步前行,都是為了讓更多家庭免於悲劇,讓法律不僅守護公正,更守護人間煙火裏的溫情與安寧。這既是對逝去生命的告慰,也是對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鄭重承諾。
百家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