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兩黨掀桌「鴻門宴」是明智之舉

  賴清德邀召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參加「國安簡報」,因「總統府」堅持以「保密」原則全程閉門舉行,而在野黨則質疑這是「引君入甕」的「鴻門宴」,而相繼公開表態不會出席原定於今日舉行的「國安簡報」會議。至此,賴清德精心籌劃的強要藍白兩黨為其「抗中保台」,尤其是將要把「十七條措施」化為「國安十法」而進行「背書」的圖謀,破局「流產」。
  實際上,賴清德於今年三月十三日主持「『國安』高層會議」後,在記者會上聲稱,台灣當前所面對的五大「國安」及統戰「威脅」,包括中國(大陸)對「國家主權」之「威脅」、對「國軍」的滲透及間諜活動之「威脅」、混淆國人對「國家」認同之「威脅」、藉兩岸交流對台灣社會統戰滲透之「威脅」,以及藉「融合發展」吸引台商、台青之「威脅」,提出十七項因應策略。
  這「十七項措施」,有些是屬於民進黨當局以其執政行政權,就可以自行推行的。但更多的是涉及法律甚至「憲制」層面,是必須透過「立法院」制定法律,才可實施的。如全面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訂定《軍法官人事條例》及《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在《陸海空軍刑法》增訂「對敵人效忠表示」之處罰,並修正對於領取退除給與人員之相關規範;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港澳關係條例》,就台灣居民申請中國大陸涉及身分認定的各種證件,包括「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等,進行限束規範,並對香港及澳門人士申請來台定居、居留等相關制度,將增列長期居留規定,對行政官員及民意代表前往大陸,及宗教團體等公益組織進行兩岸交流,以及對具有統戰背景的大陸人士赴台等,籍著修法而嚴格管制,並禁止大陸人士赴台進行具統戰性質的活動等,都是需要「立法院」配合,透過立法或修法,才能實施的。
  實際上,賴清德就在這個講話中指出,為落實以上各項措施,請各主管機關應全面檢視現行相關行政命令、措施、解釋令等,完備相關執法規定;若仍有不足,應強化「國安」法制進一步提出《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兩岸關係條例》、《港澳關係條例》、《資通安全管理法》等之修正案,並加強社會溝通,盡速落實。
  因此,近日政壇上就傳出,「行政院」正在為落實賴清德的上述決策意圖,統籌指揮各相關部會,擬制《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兩岸關係條例》、《港澳關係條例》、《資通安全管理法》、《陸海空軍刑法》、《軍法官人事條例》的修正案,及擬制《軍事審判法》、《軍事法院組織法》、《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法案,統稱為「國安十法」,並將陸續向「立法院」提交。
  然而,目前「立法院」的議席結構是「朝小野大」,按照過去一年來「行政院」提交給「立法院」的多項不符台灣民眾利益的重大法案,都被藍綠兩黨黨團聯手否決的經驗,賴清德策劃的「國安十法」,必定在「立法院」遭到藍綠兩黨黨團的堅決抵制,聯手狙擊,將之否決。
  民進黨當局的如意算盤是,從中程計,透過「大罷免」,罷免掉國民黨十席以上的「立委」,在「立委」補選中換上民進黨的人選,再加上對民眾黨中某些「騎牆派立委」進行「策反」,使得民進黨「翻盤」佔有「立法院」多數議席,就可以輕鬆審查通過「國安十法」。
  但有些急用法案等不到「大罷免」及「立委」補選之後,希望能夠在近程就可立法。這就必須以「霸王硬上弓」的姿態,脅迫在野黨黨團為「國安十法」「背書」。這除了是為了「國安十法」立法及修法的需要之外,也是要將在野黨綁上其「抗中保台」的「戰車」的詭計。
  於是,賴清德就籍著在野黨以解決台灣地區當前各種困局為由,提出「高層對話」、「共商國是」的訴求之機,在「五二零」一周年講話中,擺出「鴻門宴」,以混淆概念的手法,在聲稱將會與在野黨領袖「真誠對話、共商國是」的同時,「賣魚腩搭魚頭」地帶上了「國安情勢簡報」,以圖達致「引君入甕」。
  在最初,在野黨是被賴清德的「真誠對話、共商國是」所迷惑的,因而作出了正面積極的回應。但在後來的溝通安排中,卻是從通知倉促、流程改變、訊息混亂中逐步露出狐狸尾巴,暴露了民進黨當局的大陰謀。
  其一,是將「共商國是」偷渡為「國安簡報」,只談關乎落實賴清德「十七項措施」的「國安十法」,不涉在野黨所關注的關稅談判、恢復經濟、居住正義、永續發展、司法改革、社會治安、穩定電價、打擊電詐等。實際上,「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前日披露「重要國家安全情勢專案簡報會議」的四個報告案:「國防部」報告「中國軍事擴張與國軍應處」、「外交部」報告「全球局勢挑戰與我國外交戰略」、陸委會報告「當前中國情勢與對兩岸關係之挑戰」、「國安局」報告「中國混合戰威脅與國際因應」,全部都是針對中國大陸,也是由「十七項措施」延伸的事項。這就分明是民進黨要把其打成「中共同路人」的在野黨,綁上其「抗中保台」的「戰車」。
  其二,是拒絕了在野黨「平等對話」、「共商國事」的要求,由賴清德以「三軍統帥」的身份,召集「國防」、「外交」、兩岸及「國安」相關首長,向在野黨進行「單向訓話」。這是「醜話講在先」,倘在「國安十法」付交「立法院」後,在野黨「立委」對相關條文有不同意見或阻擋,民進黨就可大肆抨擊在野黨只顧內鬥不管「國家安全」,在賴清德已經把台灣面臨的「國安」威脅都告訴朱立倫、黃國昌之後,在野黨卻仍然要杯葛「國安十法」,這就坐實了在野黨「立委」是「賣台」,應當被「罷免」。
  其三,是拒絕了在野黨「全程公開透明」的要求,以「國安簡報」涉及「機敏」為由,採取最高密級的保密措施閉門進行,還要在野黨領袖簽署「保密協議」。
  這最後一點,極為陰險。在野黨因為受制於「國安簡報」的保密承諾,在民進黨當局進行各種壓制手段時不能公開為自己辯解,因而極不利進行「反罷免」的動員。更陰險的是,民進黨當局可以透過由其側翼團體洩露「國安簡報」的內容,反過來卻插贓嫁禍在野黨領袖,「洩露國家機密」甚至是「向對岸出賣情報」,將朱立倫、黃國昌羈押「法辦」,直接「團滅」兩個在野黨,真正實現民進黨的獨裁專制。
  因此,在野黨掀桌「鴻門宴」,是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