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建恩全否認控罪 稱與何超明沒私交

【本報訊】 涉及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貪污濫權案件的其餘被告昨日繼續在初級法院受審。9名被告中四人,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綜合管理組前主管陳家輝、被羈押的商人黃國威和麥炎泰出庭作證,其餘5名被告缺席。

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被控巨額加重詐騙罪,黎建恩否認控罪。黎建恩表示,除工作外與何超明沒有任何關係。他承認曾收到何超明交給他的報價單,之後會交給同事處理,製作建議書。他稱自己日常處理大量文件,採購只佔工作小部分,他相信上司及下屬,只是形式上批准建議書,沒刻意了解內容。

合議庭主席林炳輝質疑由上級向下級提供供應商並非正常做法,每次均直接批給和以急件處理,將例外情況以一般方式處理是迴避法律。黎建恩回應,自己不認為有問題,他相信上司,也相信下屬會按採購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