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警被控受賄審結 控辯陳詞五月宣判

【本報訊】6名治安警員被控受賄,控辯雙方昨日結案陳詞。法庭宣布 5月 5日宣判。

6名被告被控合共收受 180多萬元賄款,包庇黑社會,協助被禁入境人士再入境。控方說案中主要證據來自跟蹤、監聽和錄影,亦有書面證據。控方認為書證充分,監聽記錄多,有充足證據顯示各被告沒按正常程序處理入境禁令。各被告的行為打擊公眾對警隊的信任,希望法庭量刑時考量。

各被告代表律師結案陳詞指出,無法證實各被告收取款項,律師稱,審訊始終沒入境事務廳警員出庭指證被告;監聽記錄只錄得“亞衡”或“衡哥”的稱呼,不能以此推斷是案中第三被告。律師表示,若法庭不取信他們的陳詞,希望辜念各被告初犯和對社會曾作出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