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公職局表示,公務員投訴處理制度設立,原意是保障公務員投訴的權利,避免受不公平對待,人員提出投訴後不會被 秋後算帳。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因投訴而令僱傭聯繫及職程受損。
公職局回覆議員關翠杏書面質詢時表示,公務員可選擇向所屬部門或直接向委員會投訴,中立的委員會的介入可協助緩解部門與人員間,以及部門內同事間的糾紛或矛盾,營造和諧的工作環境。
【本報訊】行政公職局表示,公務員投訴處理制度設立,原意是保障公務員投訴的權利,避免受不公平對待,人員提出投訴後不會被 秋後算帳。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因投訴而令僱傭聯繫及職程受損。
公職局回覆議員關翠杏書面質詢時表示,公務員可選擇向所屬部門或直接向委員會投訴,中立的委員會的介入可協助緩解部門與人員間,以及部門內同事間的糾紛或矛盾,營造和諧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