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刑藐法庭罪成判囚

【本報訊】香港,2014年 “佔領旺角”清場期間,多人因違反法庭禁制令,涉嫌刑事藐視法庭,其中黃浩銘和黃之鋒昨日分別被判監 4個月15天及 3個月,其他人包括岑敖暉等 14人全部被判處徒刑,准緩刑。